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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权是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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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权是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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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行权是什么权利 邻地通行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相邻关系,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相互间对土地的利用,而对相邻不动产的权利的行使加以某种程度的限制,从而使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充分发挥其对土地的利用效用。

邻地通行权,又称“必要通行权”、“相邻通行权”,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权利。

直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但是精神损失不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而不动产权利人通行时,不能影响他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二、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1、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3、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通行权是什么权利”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行权是相邻权的一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相互间对土地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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