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提取要件按不同情形分别如下: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三、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法律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
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户籍证明、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六、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七、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要件:
(一)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满足一定额度要求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自建房的,实行建设单位项目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先向中心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行办理提取手续。
1、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提供:
⑴项目备案报告,说明前期准备情况、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工程进展情况、销(预)售计划等,确认项目的真实有效。
⑵相关部门对该房屋所属项目的批复文件。
2、购房职工办理提取:
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满足一定额度要求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
单位自建房,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满足一定额度要求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
(三)购买多次交易住房的,应提供已过户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拆迁协议、满足一定额度要求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
(五)购买其他住房的,应提供已过户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
(六)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属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所属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筹资金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要件:
(一)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应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凭证。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应提供管理中心贷款部门出具的还款凭证。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实行按月冲还贷款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贷款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凭证。
九、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不超过规定面积范围的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十、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证。
十一、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失业证、托管凭证。
十二、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应提供《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十三、职工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困难证明、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十四、职工因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困难证明、突发事件证明。
十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安排支付房款的,应提供生效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温馨提示: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
一、贷款购房第一次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合同2、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二、偿还贷款本息的(第二次以上支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的证明(还款对账单、还款卡流水、还款存折、银行证明均可)2、身份证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三、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
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第六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
1、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2、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3、因借款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非银行借款)。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一)基本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4.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公积金)5.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六)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七)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九)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十)因重大疾病导致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
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
提取人在提供第十四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提取审批表》”)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凭证。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2、购
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
1、购买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恩施州境内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6、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7、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8、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9、离休、退休的;10、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或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本市住房的;(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八)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的,或已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一)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3、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4、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5、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
在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福州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方法和相关事项如下:一、提取材料(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1.购房合同原件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二)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
公积金作为住房储备金,在市民购房、租房及其他情形下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提取时需要什么材料?以下将为您解答。第一步:支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六)偿还个人
房屋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房屋修缮。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规定:“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2、屋面严重漏雨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4)住房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5)外市贷款购房的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本市贷款购房的无需此项,具体参见说明)。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说明:凡因偿还外市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
购买新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