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回迁、扩面协议应注明回迁扩面的实际支付金额、房屋地址内容,如未注明,客户还需提供资金结算单作为提取材料;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贷款结清凭证。其中,还款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明细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
一、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2、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注:无房证明的区域范围需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
(六)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视作法定授权代理人,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均须到中心办理手续,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提取人在提供第十四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提取审批表》”)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凭证。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2、购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3、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4、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5、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
在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福州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方法和相关事项如下:一、提取材料(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1.购房合同原件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二)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
公积金作为住房储备金,在市民购房、租房及其他情形下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提取时需要什么材料?以下将为您解答。第一步:支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六)偿还个人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
1、购买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恩施州境内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6、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7、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8、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9、离休、退休的;10、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或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
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5)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
一、租房取公积金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二、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第一步:开具租房交钱证明。开具租房交钱证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如果你已经取过一次的话,那么跟你一次的手续一样的。手续:(一)、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
1.一手房提取: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本市住房的;(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八)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的,或已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一)
租房时如何提取公积金?其适用条件、所需材料都有哪些?我们来看一看。一、适用人群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并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国管和市管公积金都可每年申请一次,按季度提取。国管还需要提取人公积金连续足额健存三个月、未参加房改房或购买央产房、无购房提取记录、距上次租房提取记录满三个月。公积金租房适用人群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
一、贷款购房第一次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合同2、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二、偿还贷款本息的(第二次以上支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的证明(还款对账单、还款卡流水、还款存折、银行证明均可)2、身份证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三、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一)基本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4.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公积金)5.
其他提取要件按不同情形分别如下: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休、退休证明。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三、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法律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第六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性提取(一)使用性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被委托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现房、期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建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下同);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负担比例。(二)使用性提取政策规定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①职工购买首套自
1、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2、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3、因借款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非银行借款)。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
天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一、天津购房提取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龙卡;3、屋产权证原件;4、商品房购房合同;5、全款购房发票。二、天津异地购房提取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3、异地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4、商品房购房合同;5、全款购房发票;6、异地所在户籍证明或外派工作证明。天津购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借款人携带公积金提取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