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江苏省尚未开通全省的联网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房屋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房屋修缮。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规定:“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2、屋面严重漏雨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非本市、县(市、区)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区)就业的;(六)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职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
1、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2、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3、因借款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非银行借款)。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六)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七)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九)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十)因重大疾病导致
甘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
一、什么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温馨提示: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
一、贷款购房第一次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合同2、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二、偿还贷款本息的(第二次以上支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的证明(还款对账单、还款卡流水、还款存折、银行证明均可)2、身份证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三、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一)基本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4.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公积金)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六)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3、《职工个人住房公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
驻马店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以下申请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配偶应同时办理):(一)基本申请资料1.申请人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2)单位签章的《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2.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其他提取要件按不同情形分别如下: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休、退休证明。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三、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法律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第六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
广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的;(八)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