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第五条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六条职工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㈠、㈤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㈤款的规定,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每2年支取一次;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在支取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不得少于2000元,由“中心”直接划入借款人还款帐户。
公积金查询:襄阳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后作为第六条、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4.职工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符合上述规定提取条件的具体含义:(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自住且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普通住房,不拥有产权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1、购买的自住住房是指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增购面积部分)等。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
2、建造自住住房是指本地居民按《湖北省城镇个人投资建造住宅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
3、翻建自住住房是指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的规定,对原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是指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的规定,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中修、小修、装修、装饰等情形不在提取范围之内。(二)职工遭遇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职工或其直系血亲(父母或子女)身患重大疾病的,应出具其病情证明书。”
三、第六条作为第九条,修改为:“职工依照第七条第1、2、3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照第七条第4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直系血亲(父母或子女)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
1、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2、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3、因借款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非银行借款)。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六)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七)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九)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十)因重大疾病导致
(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非本市、县(市、区)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区)就业的;(六)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职
南平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离休、退休的(四)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五)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到本省其他地市工作,其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本地(指县、市,
一、贷款购房第一次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合同2、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二、偿还贷款本息的(第二次以上支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的证明(还款对账单、还款卡流水、还款存折、银行证明均可)2、身份证注:直系亲属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3、银行卡(公积金登记卡号的银行卡)三、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一)基本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4.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公积金)5.
其他提取要件按不同情形分别如下: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休、退休证明。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三、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法律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第六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
房屋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房屋修缮。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规定:“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2、屋面严重漏雨
重庆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及材料准备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2.单位形成决定后,应及时将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开出《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和《重庆市企业失业职工档案收交通知书》及装订成册的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档案内必须附有:职工参加工作的
甘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凡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且本人正常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可以申请个人贷款。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证明资料;购买自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六)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3、《职工个人住房公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工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4、合法有效的购、建自住住房的相关文件资料:(1)取得房屋产权证3年以内可以申请贷款(2)曲靖麒麟区的职工购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且没有按揭,登记备案后2年以内可以申请贷款。(3)购买现房签订合同登记备案后2年内需另提供抵押物可以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
一、贷款条件1、在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在本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主借款人必须是合同上的第一人。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50%)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持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二、黄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1、不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2、贷款额度=借款人基数5万+共有人基数5万+(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有人公积金余额)×3
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个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贰仟元以上、月缴存额不低于100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包括一年缴存一次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期可视同连续缴存期累计,满一年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3、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4、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5、有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6、
社保知识早报: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哪些条件?提取额度是多少?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提取条件:异地购房,在2年内可进行一次性提取。特别提醒:这个2年时间是以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时间为准,不是购房合同的时间,一般税票时间都晚于购房合同时间,可在2年内的较后一个月去提取,这样可以达到提取额度较大化,但一定要记住:超过2年就无法提取了,一般只能是退休提取了。二、提取额度:1、第1套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