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单位不缴社保,员工要求补缴,必定是到当地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投诉补缴,但是,并非所有的因社保产生的纠纷都要到社保部门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一般有三种维权途径,同时要了解三个注意事项。
不同情况的三种维权途径A、补缴社保找社保稽核部门
在单位已经开设了社保账户的前提下,员工需要补缴社保,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尤其是劳动关系证明),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稽核部门)进行投诉补缴,单位和员工各自按应承担的比例缴费,即可完成补缴。
B、单位未开立社保账户找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单位没有在当地社保部门开立社保账户,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单位开立社保账户。
这里需要注意:单位开立社保账户之前的社保是无法补缴的。
C、向单位索偿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找劳动仲裁(法院)
因为单位应缴而未缴社保,导致员工在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时,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报销待遇,可以通过仲裁委(法院)向单位主张费用。
三个注意事项A、员工想以折现的方式让单位补偿未缴纳的社保,在法律上是无法获得支持的。
B、单位应缴未缴社保,但是因为政策、单位未开立社保账户时间等原因,导致员工无法正常补缴社保,有些地区规定了单位需要折现补偿的政策,例如天津,遇到这类情况,员工可以了解一下当地社保政策。
C、因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员工丧失购房购车资格,员工以此为由向单位主张赔偿,目前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劳动者先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最后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法律依据: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劳动者先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试用期单位是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社保欠缴怎么办单位欠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
一、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二、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
我今年36岁,是从山东农村老家来到北京打工的农民工。去年8月,我与两个老乡被一家木器加工厂招为工人,分别作了油漆工和木工。今年6月,加工厂老板因客户退货扣我们每人300元工资。我们去找他理论,结果被辞退了,还把5月和6月的工资扣着不给。后来我们专程跑了好几趟到木器加工厂要工资,并要求给补缴社会保险,到现在老板只给了每人1000元,还差两三千元工资未发,也没给补社保费。听说职工举报用人单位不给缴社保
一、单位不缴社保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然不缴纳的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案例】(2021)辽14民终2129号武秀(化名)1999年9月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2100元。之后单位改制,武秀的劳动关系变更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为武秀缴纳了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2020年11月,武秀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你好,看你的证据材料,例如你有借条那就主张借款,有投资协议就主张投资款,如果什么都没有的,可以考虑主张不当得利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确属单位辞退你,你需要有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作支持,参考《劳动合同法》第38-48条的规定,提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追责。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同时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办理补缴需要的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你好,请问这个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国家强制性需要缴纳的,如果不给你缴纳社保,可依法要求其支付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好好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2、万一不受理,你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3、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你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所以,你需要收集、提供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4、如果你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申请,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话,
公司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 明确答复: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并非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结合到本案,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劳动者对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异议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
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
赔偿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
原单位签欠社保新单位可以交,但劳动关系要转出。劳动者携带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离职证明等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你好,只要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你社保增员就可以。但不能为了失业金这点蝇头小利,不缴纳社保而沾沾自喜,反而你失掉了自己巨大利益
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社保断交,个人身份不得补缴,单位职工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断或者欠费的情况是可以补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不必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社保年龄不能买了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上述年龄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就不能再购买社保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