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倍工资差额时效起算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通过检索全国各地的司法判例,对于索要“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目前实务中主要有三种裁判规则:
(一)北京、广东、上海、深圳等地法院的裁判规则:自未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逐月分别计算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的一年仲裁时效。
(二)北京等地法院认为,双倍工资并不属于工资、劳动报酬,而是惩罚性赔偿。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性经济惩罚。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
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
当然,这种磋商应当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目的的磋商。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用人单位仍对于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负有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尽管用工双方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应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列举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但合法的数据电文形式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在法律未予否定的情形下,不应排除在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之外。
但需注意,用人单位仅凭一份聘用书是不能反映双方的合意以及合意的完成,因为一般聘用书上没有双方的签名确认,所以不能将其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3、退休返聘人员和实习生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4、申请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不能超过时效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此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此谓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
关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各地法院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观点并不一致,针对目前的现状梳理主要的计算方法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自己的建议。一、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三种计算方法1、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起算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根据《湖北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13年9月)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1、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要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了。所以,支付双倍工资的开始时间应当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次日开始计算。2、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
1、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要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了。所以,支付双倍工资的开始时间应当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次日开始计算。2、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
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王亚兵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82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计算如下,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天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月双倍工资给予劳动者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计算如下,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天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月双倍工资给予劳动者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时效?劳动争议时效一般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另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法律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怎么计算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上并没有明确界定,如认定为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如认定为民事惩罚,则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指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我们倾向于认为,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应认定为民事惩罚。故其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此得知,双倍工资仲裁
双倍工资的时效规定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例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重庆某**有限公司自酿苦果,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00万元。记者
1.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案 由】劳动纠纷。 【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住址:湖南省澧县。 被申请人:深圳市XX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申请人称,2018年12月24日,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并根据被申请人的工作需要从事工作,至2019年3月19日被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从工作满一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差额要交税吗双倍工资差额是按一次行缴税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支付两倍的工资,仍属于工资所得,不属赔偿性质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按“工资薪金”
1.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法是怎样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实践中,双倍工资,一般都是已经拿到工资后的赔
一、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1、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1)计算周期为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前一天,即最长为11个月;(2)扣除已发工资;(3)双倍工资应按已付工资计算,包括佣金、奖金、津贴和补贴。2、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3、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4、双倍工资还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还应按照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