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出台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虚假诉讼行为的认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其中对“捏造事实”的争议最大,亟待从法律及司法解释层面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司法实践。
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解释》进一步完善:
一是将“篡改事实”列入虚假诉讼罪的规制范围。篡改事实是虚假诉讼中捏造事实的行为之一。首先,字面上理解“篡改事实”与“凭空捏造事实”不是同一个概念,但二者都属于“捏造事实”的范围。
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显然包含“篡改事实”的行为方式。其次,“篡改事实”的结果与虚假诉讼罪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同程度。
如果将篡改事实排除在虚假诉讼罪之外,将可能导致不合理的认定。从行为的危害性来看,“凭空捏造”的证据是完全虚假的,没有相应的事实。
因此,法官更容易发现虚假的事实和证据。篡改事实的虚假证据与真实证据混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难辨别真假,因此可能会导致错误裁判。
最后,将篡改事实归入虚假诉讼有其实际必要性。篡改事实在虚假诉讼中占有较大比例。若将“篡改事实”排除在虚假诉讼之外,只会让司法实践中对虚假诉讼的判断更为复杂。
二是将“隐瞒部分事实”解释为“隐瞒事实”。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主张或处置自己的权利,因为无论当事人如何主张或处分权利,都是由审判机关进行审判的。
合理的主张将得到支持,不合理的主张将被拒绝。隐瞒部分事实类似于篡改事实,它们会使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一定困难。
二者的区别在于隐瞒部分事实是消极的不作为,而篡改事实是积极行为,都会侵害虚假诉讼罪所保护的合法利益。但基于人性的考虑,刑法不能将所有隐瞒部分事实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因此,隐瞒部分事实的分类尤为重要。隐瞒的事实如果并非关键事实,对案件审理影响不大,则不宜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但如果隐瞒关键事实,损害后果与捏造事实相同甚至更为严重,则应当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三是明确“事实”所指范围。篡改事实和隐藏部分事实都指向行动对象中的部分事实。因此,在定义事实时,可以将它们一起讨论。
民事诉讼法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异议之诉,减轻虚假诉讼的损害后果。民法通过侵权责任等实质性制度规定了虚假诉讼应承担的责任。
很难避免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虚假陈述甚至提供虚假证据,这是人性的体现,因此没有必要对虚假陈述和虚假证据全部进行规制。
隐藏部分事实与篡改事实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中的事实,很难通过列出特定事实来加以规定,但是可以按照具体情形进行归类。隐瞒和篡改的事实应包括足够的基本事实,以使法官作出错误的判断,例如隐瞒另一方已履行的部分义务。
隐瞒和篡改的事实还应包括足以使另一方或第三方丧失某些诉讼权,从而导致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利益遭受损失。
一、 “捏造事实”的定义和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虚假诉讼的罪状表述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故认定刑法意义上的虚假诉讼,核心要点在于对条文含义(何为捏造、何为事实)的理解。捏造的定义 最高法法官在虚假诉讼解释答记者问中提到:虚假诉讼犯罪仅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纠纷的情形;即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i],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关于串通投标罪的罪状中就有情节严重的内容,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含糊,可操作性差,且缺乏客观、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以致司法适用中出现分歧。 (一)情节严重的定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学界普遍认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情形以情节严重为犯罪构成要件,但对于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
什么是特殊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特殊累犯的认定 (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当中的任何一类罪。需要注意的是,后罪并不一定的同一个罪名,只要满足同一类罪即符合条件。 (2)前罪和后罪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及轻重,都不会
入户盗窃的概念与认定是怎样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现代社会较为普遍的对“户”的理解界定为周围有遮掩物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用于生活的场所为“户”。“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3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同时,《民诉法解释》32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核心要求是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事实。
民间借贷中的虚假诉讼罪的认定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有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
基本案情:2015年6月,刘某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王某偿还50000元借款及利息。经永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刘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刘某偿还50000元的借款及利息,永城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借条原件由刘某收回,复印件装卷存档。2018年1月9日,刘某持王某出具的50000元借条原件,再次向夏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还款。夏邑县人民法院向王某合法送达开庭传票后,王某未到
虚假诉讼罪的罪状分析与罪量把握对于虚假诉讼罪的罪状,实践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何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如何理解妨害司法秩序与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三是如何区分虚假诉讼罪的既遂与未遂、中止等未完成形态?基于虚假诉讼罪的法益侵害本质,笔者以为,无论虚构事实还是隐瞒真相,只要本无诉权的人据此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启动依法本不应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均系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中的“捏造事
从总体类型上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虚假诉讼,不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也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在民事诉讼中大体可以分为“恶意串通型”和“单方欺诈型”两种。所谓“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是指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实现逃避合法债务或者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等不法目的的行为,大体相当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1、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就成立本罪;2、无论行为人实施行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3、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仅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也包括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们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
一、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为: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二、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认定为虚假诉讼罪的情形有:(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
一、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虚假诉讼罪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虚假诉讼罪35万怎么判1、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
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
设立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虚假诉讼罪地域管辖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
虚假诉讼罪,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有如下规定: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
虚假诉讼罪具体适用中的两个问题作者:周 峰 李加玺|最高人民法院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9.122015年11月1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9月26日公布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虚假诉讼罪的行为特征和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问题,为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本罪提供了依据,公布施行后收到了良好效
一、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根据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