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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出具的处理结果我不同意,可以拒签吗,怎么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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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出具的处理结果我不同意,可以拒签吗,怎么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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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拒签吗对派出所处理不满意可以不签字,但是如果已经作出处理,你不签字不影响结果和程序进程,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诉或复议。

除行政复议外还有其他途径:1、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90日内到作出处罚的单位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到市交警支队法宣大队走执法监督程序。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上诉途径有:1. 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2. 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 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4. 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二、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不可以结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应予执行,因涉及到相关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

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1、现场勘查(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

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二)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三).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四)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五)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六)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七)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一)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二)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三)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四)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一)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二)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三)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四)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五)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六)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诉讼途径解决(一)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二)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三)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四)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五)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六)受害人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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