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应如何解释,隐名股东在何种情形下方能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公司三者之间存有两个不互相关联的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第二种,是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出资关系。隐名股东作为实际权益人,并不享有公司股东资格,但是隐名股东可以基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在得到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要求更改工商登记,把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此,作为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要想以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必须先显名,而显名的关键就在于有无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一旦达不到这个要求,实际出资人将面临显名失败的结局。一般来说,隐名股东的显名程序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隐名股东实际上只是一个相关业界的称谓,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作出相关规定,针对于如果写明股东想将自身进行隐藏的话,基本上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公众和大多数已经知道股东投资了该项公司,除非是自己将公司的股份进行退出,然后再重新入股,那样子的话,需要由股东大会同意才能够进行。
“隐名股东”一般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只能通过名义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如果隐名股东要显名的,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变更股东和股东名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
原则上刑事责任有实施违反行为的显明股东承担责任,如果隐名股东有授权
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
小股东可以通过提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以及由其他股东收购自己拥有的股权这两种方式退股。但是其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其它股东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退股会比较困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
不方便直接做股东?怎么写代持协议条款最放心?隐名股东可要求显名股东做哪些事?
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注:2014年公司法修改前为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实际出资人若要实现隐名股东显名化,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实际出资人显名化
隐名股东如何退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
隐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影响显名股东的权利行使 (一)隐名投资协议对内原则上有效,且约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不能约束第三人。 对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隐名投资协议,法律、行政法规均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应当属于有效。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形,则属于无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隐名投资协议有效,指的是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隐名股东可以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向显名股东主张合同
个体工商户的民事责任中,对其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其所负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而不是仅以投入经营的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一人领取营业执照,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营,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个人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供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应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
目前我国立法尚未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采用的是“实际出资人”这一表述。其主要是指实际出资认购公司的股权,但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回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等原因未记载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投资者。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离婚纠纷股权分割中,如果符合以下条件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股东,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半数以上股东明确作出承认或者同意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
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方式是以公司与显名股东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自己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然后再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直接依据协议起诉显名股东要求返还分配红利。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闾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张静律师解答:如已经行使了股东资格就不可以。判决书节选:本案的审理焦点在于谭某作为广州赛某公司的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的问题。法院认为,虽张某、钱某、蔡某及谭某在广州赛某公司成立时,未将钱某、蔡某及谭某登记为广州赛某公司的股东,但:1、从谭某支付出资款的时间及合作协议约定可见,广州赛某公司设立之前,各方已经明确约定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谭某已经实际出资用于公司的设立及经营,谭某对此无
一、什么是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
一、隐名股东投资款能否退还1、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所以隐名股东的投资款不能退还。2、但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权转让股权,然后向名义股东主张转让款,从而实现收回投资。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公司法对于隐名股东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
什么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
有效的股东协议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一、隐名股东可以要回出资吗1、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2
股东退股的方法如下:1、向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可以随意转让部分或全部股;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要经过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同意。一、向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1、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2、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3、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二、公司破产的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