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我国并没有相关规定工商自费部分由单位承担。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下的雇员受到伤害后尚且无需自付医疗费,那么,受到更多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更不应承担医疗费。因此如果个人无法承担医药费,可依据最高法与公司协商解决。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转让股权,可以约定由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该约定仅约定转让的股东双方,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承担偿还责任。3、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在出资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谁承担: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
案例:某职工在公司工作时间被机器挤伤,医疗费支出56200元。该公司为其申报工伤,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书。后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级别为六级。公司持医疗费单据到社保部门报销,只拿回30000元。理由是其余26200元非保险报销范围,不予报销。故该公司只向职工支付30000元。职工不服,诉至仲裁委,要求公司承担余下26200元。公司答辩说,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职工仲
当买卖双方之间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以后,但是房屋出现漏水现象的话,那么应该先找到漏水的原因和具体的漏水位置,然后才能判断出漏水责任是由谁来承担。漏水的原因、时间、位置不同的话,那么责任人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所示:1、假如房屋漏水原因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话,那么一般是由卖房人承担漏水责任,卖房人需要负责漏水的维修事宜,有需要的话,还需要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给买房人。2、假如卖房人在签订购
如果转让股权的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的,则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法律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没有尽到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或者存在其他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由原股东与公司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
一、民法典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民法典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没有规定,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转让股权后,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承担连带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
1、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
1、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车辆维修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2、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3、机动
离婚后子女医疗费该由谁承担关于离婚后孩子的医药费负担,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应有义务尽自己的能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3、虽然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只规定了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由于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
工伤费用没报销完的部分一般可以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协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
一、楼上玻璃自爆砸车,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楼上的玻璃自爆砸中车辆,造成车辆损失的,依据各方的过程度而定:(1)、楼上住户作为玻璃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对其房屋窗户玻璃具有控制、管理权,应当尽到对房屋窗户的日常管理、维护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造成玻璃爆裂的,应当由其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赔偿责任。(2)、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警示、检查义务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3)、作为车辆所有人,
一般应由发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附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利用假期,约上同伴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自驾旅游。自己驾驶汽车哪里风景美就在哪里“刹一脚”,旅途快点慢点完全取决自己心情,往往能够给旅行增加很多意外收获和乐趣。但是自驾游的线路多是驾驶者首次行驶,对路况不熟悉、易出现突发情况、驾驶技术不过关等因素常常导致自驾游交通事故频发,近日,某地自驾游中一辆自驾车辆不慎坠入河中,车上四名女子2人死亡,2人失踪,令人痛心不已。那么在自驾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后续治疗的,工伤赔偿后后续治疗费 仍由用人单位承担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
【案情简介】A公司为其雇员向保险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公司的员工B在该公司承建的某小区施工中受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工伤赔偿诉讼中,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B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在内的损失。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函载明:上述赔偿款经本院执行,已由A公司全部赔付,执行中查明A公司在你公司为B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但在诉讼过程
建筑工地的工人或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能否申请工伤赔偿?建筑工地工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单位未按时申报工伤的,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今年我国出台的《民法典》又有了明确规定,水表前管道漏水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漏水由住户自己承担。一、维修方面:1、如果你们小区没有物业,而水管漏水处又在你家里,这样的话肯定是你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但不能收取漏水所损失的费用。二、其他问题:1、埋在地下的管子你能用坏?如果你租房,这是房东的义务,必须有房东解决。保留好缴费凭证,退房,如房东刁难,到社区法庭起诉。2、或者找当地的电视台,最好是生活频道的,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因工伤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的治疗可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故对于后续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 ,需要后续治疗的,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