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遗嘱有没有见证人? 遗嘱不一定有效的
近日,于梦阳律师遇到这样一个案件,A公司与B公司存在合同关系,B公司尚欠A公司4000万无力偿还,遂找到C房地产公司代偿,A、B、C之间达成协议,约定C以其开发的房产代偿B拖欠A的款项。抵顶合同签订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A诉讼要求解除合同,B、C拒绝,法院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认定抵顶合同合法有效。但此后抵顶房屋出现手续问题,C因发票问题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同时抵顶房屋因未缴纳相关税费而无法开具购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
房东的房子处于起诉期间的可以继续出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子依法被查封保全的,经采取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同意同样可以继续出租。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保全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保全被告所属名下房产,被保全后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抵押,但经批准仍可以继续租赁使用。法律依据:房东的房子处于起诉期间的可以继续出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子依法被查封保全的,经采取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同意同样可以继续出租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一、一定会剥夺其监护权;二、侵犯人需要支付其抚养费;三、孩子以后也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后,其监护人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的资格。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至于监护人的变更,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死
继续履行合同的生效判决,守约方不能再次另行起诉,属于重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属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
但是可以双方商量,双方认可涨价,《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新房主应继续履行原租房合同的条款。无权要求涨价,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要看债务人在转让的时候同新债务人签订的转让协议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要求新债务人共同履行合同的那么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应当共同履行债务如果只是单纯的债务完全转让给新债务人,那么原债务人就不用对债务在承担责任了因此还是要按照三方的转让协议来具体确定。
房地产合作开发好似在跳“双人舞”,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履行的义务和交互配合的事务很多。此外,还涉及诸多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一个项目“要盖一百多个政府部门公章”。法院若判决“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继续履行”后,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抑或政府部门拒不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配合时,另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将面临诸多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判决主文对此通常仅表述为“继续履行某合同”,具体履行内
停薪留职时一般不需要交社保费,但是停工留薪时则要交社保费,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所在的单位仍然需要按月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社保卡需要激活后才可以使用。激活社保卡的话,有以下三个方式: 激活社保卡的话,有以下三个方式: 1、开户银行激活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前往社保卡的开户银行(卡上会标注),找柜台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激活。激活社保卡是需要人脸认证的,因此一定需本人前往。 2、社保经办机构激活 如果是新申请的社保卡,那么在社保局领取社保卡时就可以让现场的工作人员帮自己激活社保卡。 3、电话激活 如果不方便外出的
如果当事人因为欠款被人起诉的,有偿还能力的话最好主动偿还,如果暂无偿还能力可以协商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收集,但这种情况一般自己也可以收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
对于拥有债权的人来说,当自身有债务需要去进行清偿时,是会考虑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的,那么债权转让后 是否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转让后 是否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 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原来的时效只对原来的当事人有效。合同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后,原来的时效即行中断,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我们认
提前还车贷要支付违约金吗,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提起还车贷,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案情简介】肖先生在2013年10月购置了一部40万元的车,其中20万元贷款按月分期。今年春节后,他准备提前将剩下的车贷一次性还清,可咨询4S店后,他发现,提前还款得交一部分违约金。对此肖先生有点不明白,“提前还款不是好事吗?”4S店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签订贷款合同时,有相关的条款。肖先生找到贷款合同,发现有一条约定:如果提
股东退出后需承担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
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为您解答:一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您把相关信息发给我们看看,然后教您如何维权。详情处理可薇聊,。或查看联-系-方-式-直接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