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卫阳
最近,我做为原告债权人代理人的一起民间借贷案子调解结案了。事后法官打电话给我,说光顾着写笔录把一件事忘了:原告手里的借条原件得交回法院,入卷。
由于之前没有类似的经历,便追问缘由和依据。法官说总之是他们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以后原告拿着借条二次起诉。随后,我查了下相关资料,确实找不到有关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但很多法院确实是这么操做的。
乍一听,这种做法确实有些道理,既然案件已经由人民法院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当事人已经通过双方调解对自己权利义务做了处分,原告也就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继续保留已失效的借条。
否则,可能确有部分当事人继续将借条做为其它有关诉讼的筹码,即使不能胜诉,也难免对法官判案的形成干扰,徒增讼累。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借条是当事人所有的物品,法院并没有权利直接收走,他只应该提供一个纠纷解决的平台。对此我认为,类似问题法院完全可以将其归结为胜诉方的附随义务;
即使被告没有提出反诉,法院可以从减少讼累的角度出发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不告不理”原则,在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载明原告应当履行的与诉讼请求相关联的附随义务。
我曾代理一起二手工程车买卖纠纷,法院在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车款的同时,写明原告应当同时退返工程车。所以,类似本文的这起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完全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原告须将欠条退还或销毁或交予法院。
您好,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近期贷款还款流水帐并注明贷款余额(加盖银行章印);对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外,平时不得提取。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协议约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预还)当年住房贷款本息,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的本息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已还年度(当时未提取或不符合提取条件)住房
法律分析:不用。法院判决后每月扣工资不计算利息,如果未按照判决执行的需要计算利息。利息应当按照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律师观点分析民间借贷案,一审胜诉,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事人信息:原告:胡某某。委托代理人:张伯承、鲁双杰(实习),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河南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吕某某、付某某,河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诉请: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某某置业立即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260000元,按借款本金570000元按月利率2%
2017年4月,原告吴某某向江门市某法院起诉了被告吴某,要求返还款项12万元及支付自2012年5月以来的利息。在本案开庭前几天,被告吴某经过朋友介绍后委托了黎祖恒律师代理。黎祖恒律师经过研究本案后,认为本案原告的债权诉讼时效已过,因此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为此,黎祖恒律师同时要求被告吴某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佐证。经过精心准备,最后法院也支持了被告吴某的诉讼时效抗辩理由,劝说原告吴某某对本案撤诉。
1、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
民间借贷无执行能力,会被强制执行,但一般不会被拘留。如果借款人确实无还款能力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
民间借贷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按照比例收取的,双方也可以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民间借贷官司律师费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一、民间借贷官司律师费怎么收费 民间借贷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也就不会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陈述词的书写:注意陈述时需要敬称,尊敬的审判长;根据刚才法庭的调查、举证,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原告XX与被告XX、被告XX有限公司之间借款关系明确,事实清楚。陈述双方的合法权益、借款金额,偿还时间,未偿还原因等。
劳动争议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履行;对方拒绝的,则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应在收到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将执行后的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
法院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第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如果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
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字后不能上诉了。《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欠条,约定了以复利进行计算,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民间借贷约定了复利,要保证利息总额不超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超过36%的利息已经给付的,需要返还
1、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2、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你好,被起诉后最好委托律师,通过阅卷,准备证据,处理此事。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欠款已还清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冻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在2020年8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中,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
某患者因恶性肿瘤多发转移住院治疗,经过放化疗治疗,病情好转,但因急性肾功能衰竭 梗阻无法解除,需长期血透。无肝素透析一次,接下来隔天进行肝素透析后出现大便潜血阳性,但医院未予重视,一周之后的血液透析过程中出现了胸闷、咳嗽、呕血,量约100ml,查血压92/55mmHg 、血氧饱和度76% 、血红蛋白38g/l,胃引流管为血性分泌物,患者神志不清,即刻转入ICU治疗。虽经输血、止血、气管插管等治疗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