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双方的房产证附图或其他材料查明涉案露台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所有权人有权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如下面这个案件,李某虽然在露台上种了花并安了监控,但开发商允许其使用。最终法院驳回邻居苏某要求其拆除的诉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某虽在露台位置摆放花盆、种植蔬菜等,但苏某并未举证证明有对其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造成了妨碍或造成其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苏某要求李某拆除并清理干净两家相邻露台上的花盆、花池及围栏等和公共楼梯间的废品、杂物、迁移空调及赔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苏某要求拆除或迁移摄像头问题,由于其并没有证据显示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有侵犯到苏某隐私权,故对该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答:不能,涉嫌违法改建属于行政处理范围,应向城管部门举报。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郭某以相邻关系纠纷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应当审查303房和304房的洗手间的格局现状是否侵害了郭某的通风、采光的相邻权利。至于宋某将其303房生活阳台改为卫生间的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不是本案相邻关系纠纷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依法应当由有权行政机关处理,且郭某提交的证据已经反映有权行政机关正在处理该问题,故本院在本案中
您好,一般是起诉借条上的借款人,五年之内您跟对方主张过权利吗
村民可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领取征地补偿款。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
您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
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
您好。申请退房。几乎不可能的 ,除非房子不适合居住
在职时,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退休后,能让其补缴吗? 在职时,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退休后,能让其补缴吗?用人单位上班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显而易见的。这种行为的关键在于何时发生。如果你入之前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那么你如果在知道公司没有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保的一年之内提出让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这是完全合法的,或者说你在单位工作时,虽然最初的五年
业委会擅自聘用物业公司,业主能起诉业委会吗? 位于江苏睢宁县元府东路的某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并选聘了物业公司。但去年1月,该小区业主王某等人发现,业委会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而该合同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为此,王某等人将业委会告上法庭,请求撤销选聘决定。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撤销选聘决定。
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
案号:(2021)辽02民终4519号(当事人系化名)王小石于2003年入职罗姆电子公司。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公司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根据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内容,经公司与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确认,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故公司决定如下:倒班员工1月30日正常出勤,日勤员工1月30日至2月1日延长放假,在公司内员工佩戴公司配
就该问题而言,“房管局”只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的,当事人不能诉讼“房管局”。但是,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做出裁定不服的,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限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的,有权在裁判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没有书面合同,你们当初有什么样的证据啊,可以要求拆除,你自己给他拆除都可以,好像大多数我说是给你们租金吧,最后也不了了之了,这个都是骗子。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难度较大。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股东起诉被告股东侵犯其财产权,因其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项。最终法院认定,被告股东有收款也有付款,不能证明侵权。且就算是侵权,也是侵犯公司的财产权,股东个人无权起诉,最终驳回原告股东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被告、被告公司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如存在侵权行为,应如何确定侵权责任的问题。本院分析如下:赖原告要求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涉案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说明管道是合法建造的,因涉及公共利益,故不能要求拆除,只能要求赔偿。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一、涉案商铺东北角位置的排烟管能否拆除?关于争议焦点一,《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其应有之意为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由于涉案商铺
广州仅一家业主能进入使用的露台属于房屋专有部分吗?张静律师解答:属于房屋专有部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定露台虽然不在房屋平面图上,但仅该户业主能够进入使用,故属于该房屋专业部分,应由该业主维护使用。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西侧露台应认定属于邓某802房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区分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城某公司在本院调查时确
邻居侵占公共区域城管管不管 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
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投诉即可。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不能,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再说。但可以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小区内停车问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要提供停车位连违约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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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微信转账当事人可以起诉第三者,只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可,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更多的相关证据,起诉的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