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1)辽02民终4519号(当事人系化名)
王小石于2003年入职罗姆电子公司。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公司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根据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内容,经公司与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确认,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故公司决定如下:倒班员工1月30日正常出勤,日勤员工1月30日至2月1日延长放假,在公司内员工佩戴公司配布的白色或者蓝色口罩,其他颜色禁止(含乘坐班车时)。王小石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防疫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将公司的行为进行披露。2020年7月3日,公司对王小石进行记过处分。王小石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记过处理并向他道歉、且不得将记过处理记录在个人档案。2020年7月10日,仲裁委以仲裁请求不属于该委受案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王小石不服,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于2020年7月3日对原告作出的记过处理决定;被告不得将上述记过处理决定记录到个人档案。一审法院:单位处分系用人单位对违纪的劳动者作出的处罚措施,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单位处分系用人单位对违纪的劳动者作出的处罚措施,只要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及经济扣罚不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本案中,公司对王小石作出的记过处分并未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也没有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而影响基本生活,故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小石的起诉。提起上诉:有权利就有保护是一般的法律原则,法院驳回我的起诉,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王小石不服,提起上诉。事实及理由:
1、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我对公司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而发生争议,实际上是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一审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2、公司对我作出不当处分并在公司进行公示,妨害了我作为公民控告、检举、申诉的权利,更是侵犯了我的人格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即使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我认为本案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审理。
3、我在起诉时提起两项诉讼请求,但一审法院仅审查一项,遗漏了我的另一项诉讼请求,违反法定程序。
4、有权利就有保护是一般的法律原则,原审法院驳回我的起诉,不符合法律原则,也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司辩称: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并撤销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包括警告或者记过的处分,本案中公司对王小石的不当行为作出记过的处分,是通过公司内部法定程序作出,也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审理范围。二审法院:记过处理决定并不涉及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只是公司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二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本案上诉人的请求事项是撤销公司对其作出的记过处理决定以及不将处理决定记入档案,该处理决定并不涉及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只是公司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王小石请求撤销处分及不得将处理决定记录到个人档案的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王小石的两项诉讼请求均是围绕记过处理决定提出,一审法院并不存在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形,王小石认为一审程序违法缺乏依据。关于王小石二审提出的公司的处理决定可能侵害其人格权问题,因王小石并未在本案中提出相关诉请,因此即使公司的处分行为存在侵害人格权的问题,也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并无不当。综上所述,王小石的上诉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规定,双方之间仅有转账记录,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时候如果被告不认可这笔钱是债务的话,那么被告就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如果被告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其他资金往来的话,那么法院就可以认定这笔钱就是债务,所以双方之间仅有转账记录,依然是可以起诉的,但如果有聊天记录,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一起辅助,胜诉的概率就会更大。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一般是起诉借条上的借款人,五年之内您跟对方主张过权利吗
1.未收回货款,公司不可以全额要求业务员赔偿; 2.公司处罚员工,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处理。 3,同时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 ,要向员工公示,才能用来管理员工。 若员工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按损失大小与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但要求员工全赔则不合理。 4.公司扣钱应有法律依据,不然就是乱扣钱
村民可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领取征地补偿款。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解封银行卡书写格式如下: 1、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被冻结的银行卡; 2、携带上述证件到执行冻结银行卡的法院填写申请解冻银行卡申请书; 3、申请通过即可解冻银行卡。 法院继续冻结肯定会未结案之类文件,如果未满6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按照规定是应该通知当事人的,再次续冻要看案件进展情况,银行系统最长是6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
您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
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
您好。申请退房。几乎不可能的 ,除非房子不适合居住
酒后驾驶输入档案后,不能再取消。酒驾应付的责任:一、酒驾要负一定的行政责任。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酒驾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
问:只有借条,是现金借款,无转账凭证,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吗?答:可以起诉,原告就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可以仅以借条来举证。被告若抗辩该借款已经偿还的,则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若被告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举证借款已经偿还,则原告需要补充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继续存续。另若被告能够以合理理由表明并没有收到借款,则由人民法院来查证借款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法律分析:刚贴条的违停车辆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进行撤销,但是撤销的前提是对违规停车的地点和交警在执法时的尺度有一些质疑的,可以通过到交警大队中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但是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
张静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双方的房产证附图或其他材料查明涉案露台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所有权人有权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如下面这个案件,李某虽然在露台上种了花并安了监控,但开发商允许其使用。最终法院驳回邻居苏某要求其拆除的诉求。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
业委会擅自聘用物业公司,业主能起诉业委会吗? 位于江苏睢宁县元府东路的某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并选聘了物业公司。但去年1月,该小区业主王某等人发现,业委会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而该合同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为此,王某等人将业委会告上法庭,请求撤销选聘决定。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撤销选聘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份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类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律师解答:不能,涉嫌违法改建属于行政处理范围,应向城管部门举报。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郭某以相邻关系纠纷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应当审查303房和304房的洗手间的格局现状是否侵害了郭某的通风、采光的相邻权利。至于宋某将其303房生活阳台改为卫生间的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不是本案相邻关系纠纷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依法应当由有权行政机关处理,且郭某提交的证据已经反映有权行政机关正在处理该问题,故本院在本案中
您好,对方可以向您主张一定为归还支持的必要合理费用,但是1千元的金额显然过高,如果对方拒绝归还,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如果您电脑价值在1万元以上,对方一直拒绝归还而且将您的电脑占为己用,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
无论员工离职后多久都可以起诉社保。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在三年期限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对方拥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1、认为遗产分配不公平的,继承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遗产一般应当在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于分割继承权的行为,继承人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继承法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