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不能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若当事人提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适当行使释明权,向其提示可以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赔偿因未开具发票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案件,因涉及到不同的原被告,按照一诉一案原则,另案起诉的案件,原请的证人证词还有效吗?是否要重新请证人作证?
一、买卖合同未开具发票能否请求赔偿经营者未开具发票的,如果没有造成当事人实际经济损失的,一般不能主张赔偿,但未开具发票的经营者可以由税务机关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
作为代理律师,在法院诉讼立案过程中,难免会碰到形形色色的理由,无法顺利立案,比如,或要求律师出示原告本人身份证原件,又或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不胜枚举。今日,在某法院民事诉讼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就以诉讼请求分属不同案由不予受理。得知我是律师后,为了体现其专业性,还给我出具了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当然,最后为了案件顺利受理,经与当事人协商,去掉了一项诉讼请求,案件得以受理。案件虽然受理了,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因为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或其他原因,导致仲裁裁决后发现还有尚可主张公司支付的项目或者已申请仲裁的请求金额计算方式错误、赔偿金额算少了。在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时,要求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变更诉讼请求,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一、新增诉讼请求 根据“仲裁前置”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
党委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主体,前提是在参与民事活动中发生了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党委是原告的,应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放弃或者变更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可以依法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如果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有证据支撑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
结论:尽管对此事有争议,也有相反的判例,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大量的案例认为,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
一、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审理案件。2、相关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
【案例回顾】 刘甲和张乙是朋友。某日刘甲和张乙在微信上聊天时,提出向张乙借款20万元,承诺一个月后还款,张乙随后通过手机银行将20万元借款汇入刘甲账户。借款到期后,刘甲并未偿还借款,张乙多次通过微信和电话催要,刘甲先是和张乙商量缓两个月再还,后来干脆否认借款事实,拒约还款,张乙想向法院起诉,但不知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同案不同诉讼请求能否另行起诉1、同一事件,诉讼标的不同、被告不同,可以另行起诉。2、法院受理后,如果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会合并审理。3、因为诉讼标的不同,所以一方对诉讼行为不会对其他诉讼人发生效力。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基本案情张甲、毛某某、张乙三人通过微信联系,约定前往某风景名胜区攀爬“**山”岩柱体(又称**峰)。某日凌晨4时左右,张甲、毛某某、张乙三人携带电钻、岩钉(即膨胀螺栓,不锈钢材质)、铁锤、绳索等工具到达**峰底部。在攀爬过程中,三人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使用电钻在**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以便三人攀爬。事后,经现场勘查,三人在**峰上打入岩钉26个。公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条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
地下车库有开发商自行管理不移交给物业不合法,物业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这条第2款的精神,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没有依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而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反过来理解,只要物业尽了管理职责,
一、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变更诉讼请求1、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2
法院的理由应该是转为普通程序后,得重新调查和法庭辩论,因此可以在那之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一、派出所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是什么根据民
一般情况下,在行政诉讼中不准予增加诉讼请求,但是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条: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从原则上讲,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原告就不能变更诉讼请求了。但是,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应该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1、上诉时不能增加诉讼请求。即使增加,二审法院也不会审理的。2、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