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3月份,王X找到马X签订了一份《回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一所小学附近的回迁房35万元出卖给王X,为此王X向亲朋好友筹集了30多万元转给了马X,本想着马上就能在小学附近安家照顾子女了,王X是欣喜万分。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本想等着选号交房入住的王X,却等来了马X因染病逝世的消息。在听到了马X逝世的消息后,王X当即找到了马X的妻子,谁料马X的妻子却说从来不认识王X,不知道这件事情。
从此,王X开始走上维权道路,一开始王X通过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找马X的妻子谈话,双方不欢而散,找当地的司法所,司法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却始终没有达成调解意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X决定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在刚接手王X的房屋买卖案件时,经过论证分析以后,发现本案回迁房买卖由于签订双方只有王X以及马X,是一件比较棘手的案件。
而且委托人王X常年在外务工,随着一双子女逐渐到了入学的年纪,为了子女的上学方便,王X便回到合肥发展,并且想在子女上学附近安家,就在这时候王X认识了马X,马X说他手上有回迁房想出售,而且就在小学附近,王X便动心了。
感怀于王X的遭遇,同时也感觉到了案件的棘手程度,但是看到王X渴望得到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殷切目光,接下了该案后,在慎重考虑后,决定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出卖人妻子、子女马某诉至XX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马X的妻子承担连带责任,马X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马X的妻子、女儿到庭抗辩称,其已经放弃继承出卖人马X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其在公证机关公证的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证实二被告确实已经放弃出卖人的遗产。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院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发表意见后,没有当庭进行判决,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家庭均比较困难,如果法院判决无论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导致双方无休止的诉累。
庭后积极通过法院组织多次调解,以及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逝世的马X名下财产后,最终,王X同意被告马X的妻子一次性向原告退还购房款27万。
最终,人民法院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宣告这历时10个多月的诉讼道路终于成功结束。
在收到转账以及民事调解书后,王X称:“两年了,如果不是诉讼,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要的回来,能要回27万,我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律师析法:随着国家的高速发展需要,伴随着拆迁安置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做为尚未拥有房屋产权证的回迁房,如果仅仅是贪图价格优势而购买的话,若没有相应合同规定进行制约,往往会让大部分人得不偿失。
因为回迁房在买卖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出卖人在办证、选房时不配合办理的话,买受人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律师在此提醒买卖该类房屋时,要提高风险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业主在商品房降价后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进行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介绍: 2017年3月12日,刘某(买方)与侯某(卖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侯某将其所有的一套住宅出卖给刘某,房屋成交价格为139万元,房屋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作价11万元,总价150万元。合同约定卖方应在接到中介方评估通知后五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并约定任何一方逾期履行约定义务超过十五日的构成根本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
原创:法律保护你买受人购买房屋后,在房屋尚未过户时,出卖人可能隐瞒房屋已出卖的事实,将房屋抵押贷款。当出卖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将基于其享有的抵押权,可以要求法院拍卖、变卖齐全享有抵押权的抵押房屋优先受偿。此时,作为买受人,能否阻却法院拍卖、变卖案涉房屋实现银行的抵押权?怎样阻却?一、抵押权系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享有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买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1、赠与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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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年中去世,个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停止时间是老人去世的当年年末。 因此,2019年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无需修改。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你好,原则上孩子两周岁以内都是归女方抚养的。如果你觉得你们以后还能继续生活就坚持不离婚,如果对以后你和他的生活没有希望的话,最好离婚,孩子还能判给你,过了两周岁孩子就很难给你了。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
二手房交易物业费通常按买卖双方交房的时间来划分,交房前的物业费由原户主支付,交房后的物业费用则由买家支付。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卖房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交房时,卖房应结清房屋的物业费用,并协助买方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事宜,各项费用都结清之后买卖双方再签字,卖方将钥匙交给买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
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进行登记的所有人所有,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金融机构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缴的社保怎么办?抚恤金、丧葬费如何计算? 近期,很多人都在调侃:如果活不到退休年纪,那社保不就白缴了吗? 01 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取出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一、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导读:近几年,随着“旧改”政策、环保养殖政策、农村城镇化等等的施行,农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每年都不同程度发生。如果有承包人在土地承包期间死亡,此时遇到征收,土地补偿费该怎么分配呢?【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该条规定明确了征收土地的应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巴南区陈女士与林先生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女方入住,但迟迟未办理房产过户,房产仍登记于男方名下。后因男方欠多个网贷,被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等陆续查封,拟进行拍卖。本案过程中,先行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大渡口人民法院以不符合《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予以裁定驳回。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工资基数的5-12%购买,单位个人均一样,怎么可能存在工资不够扣,除非你那一个月没上班,如公司违反规定可以向劳动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