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要:丁先生等5人是上海某通讯技术公司员工。2019年4月份,因该公司南京平台长期 “亏损”,公司决定进行部门合并,同时与合并后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丁某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丁先生等人虽然拿到了补偿,但是对于公司简单粗暴的辞退方式非常不满。丁先生找到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韩智洋律师,经过多番详细咨询与解答,丁先生及其同事5人共同决定委托韩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 三是固定性。即:国家
单位不能任意辞退员工。单位与员工一旦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就需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只能依法依合同解除已生效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是,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1.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违反赡养义务时,主要适用: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对于须及时支付费用而不支付时,可要求赡养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对于赡养人猎取老年人财物,造成老年人身处困境的,赡养人须返还财物,并对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确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公司因为岗位缩编辞退员工的,补偿金的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偿金和员工的实际工龄以及被辞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有关,工龄有几年公司就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但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多是12年。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在实务中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
公司因员工无业绩开除员工是否合法首先得确定“没有业绩”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如果符合,则公司可以以此原因开除员工,不过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业主维权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能剥夺。但维权人不得利用维权扰乱公共秩序,也不得影响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否则,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可以举报公司周末上班,但是如果其他时间安排了休息则举报可能会无效。对于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但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一般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
裁判指引:银行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借款人的不良征信信息,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确定性和合法性。因银行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瑕疵,错误地将借款人录入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失信名单,导致借款人个人征信出现不良记录,造成借款人的社会信誉度降低,给借款人生活上、经济上、精神上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侵犯了借款人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银行应当协助消除借款人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的不良记录,并向其赔礼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
以下行为是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的;(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四)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劳动法》 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工资分配方式的权利。 因此,在不影响劳动者劳动义务付出和收入总和的情况下, 单纯的薪资结构变化是用人单位的分配自主权范畴。如果薪资结构变化的同时,影响到劳动者的劳动付出与薪酬总和,“薪资结构变化” 则具备劳动合同变更或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变化
您好,不违法,但应该采取更为合理的方式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
兼职人员是否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劳动法》第十八条把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定为无效,因此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界定有利于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因为兼职是劳动关系,所以提供兼职方应支付劳动报酬;因为兼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所以提供兼职方不承担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义务(提供兼职方也
为何不能及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到岗工作,如果发生旷工,达到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规定的旷工天数,是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