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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两个月合同期满,现在生病了,脑出血,公司答应给我两个月病假工资,这个做法合理吗?

问题描述

我还有两个月合同期满,现在生病了,脑出血,公司答应给我两个月病假工资,这个做法合理吗?
1个回答

你和公司的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分析如下: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期满,但职工因生病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医疗期届满为止。也就是说,你合同虽然还有两个月届满,但合同期满后,你仍然需要治疗的,那么,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不会马上终止,而是直至你病愈或者法定的医疗期届满之日才终止。你每年能享受的医疗期按照你的工龄确定,至少是3个月,至多是24个月。也就是说,合同届满时你尚在治疗当中,你和公司的合同要到你治疗结束或者再延续至少1个月才终止。而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公司应该按照你工资的80%支付你病假工资。

二、因生病在医疗期内,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拒绝。如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终止后,你可以提出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续签,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按照你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够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不足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资按照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平均工资里包括奖金和各类福利津贴。所以,公司补偿你3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否合理,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确定。综上,公司支付你2个月病假工资再支付你3个月工资用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上面分析的内容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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