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过,你得满足一些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遗失的,那么它有义务为您补办一份。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您遗失的,那么其实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说,开发商无须为此事负责。那么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可以做如下处理:1、与开发商协商,影印一份合同复印件;2、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一否一致。三、从2012年开始,国内大部分地区已
【基本案情】2013年5月7日,侯某与通用时代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住宅补充协议,约定由侯某购买通用时代房产公司开发的通用时代国际社区2栋1单元5层×××号商品房,总价1200617元,首付款400617元,余款80万元由侯某向中信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之后,侯某、中信银行及通用时代房产公司三方签订了《中信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侯某发放80万元
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购房合同的话也是可以落户的,不过仅限于新房,二手房需要办好房产证才能落户。如果房产证暂时没有下来但是已经入住了的,可以凭借备案过的合同、购房发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派出所核实已入住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两种处理方式:解除合同或停止还贷通过司法实践中的生效案例,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的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购房者起诉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归还购房款、向银行支付贷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购房者不起诉解除合同,而是起诉银行、开发商,主张在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前停止贷款。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商品房因各种原因无法交付,比如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行使合同解除权、开发商破产、房屋严重质量问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用地,您家前的坑目前在法律性质上不属于宅基地,也不属于建设用地,而是其他土地,如果您家植树,则属于林地。 因此村支书无权批宅基地给其他任何人。 按照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您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需要分户批宅基地,申请必须满足宅基地的使用申请条件。
签合同定金和订金都是可以退的,但定金的退还具有一定的限制。订金是预付款,目的是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在按约履行时,方可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
合同签约备案号是合同编号。开发商和买方在网签购房合同后,需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而网签时会自动生成合同编号,该编号就是备案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购房合同写了两个人名字,房产证一般不能写一个。房产证的名字根据购房合同的签名确定,购房合同上签署两个人名字的,房产属于两人共有,房产证上应当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改成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办理减名手续。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分情况: 1、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
车位这一块购买的有些是使用权,有些是所有权,主要看规划,如果开发商之前向你们宣传的是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而现在告知你只能租赁,可起诉开发商,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
夫妻一方能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在我国针对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将房屋进行买卖的情况,往往需要看第3方是否有恶意串通的行为,而如果对方并没有恶意串通,那么很有可能可以以不知情来对房屋买卖进行撤销。下面一起来看看汪腾锋律师的相关内容介绍。 夫妻一方能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这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一方个人所
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转让房子,但需要购房者提前向售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并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共识,售房者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后可以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
甲方(出售方):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大道,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2、甲方已于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
购车合同写着定金收据写着订金怎么区分根据收据确定支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行为发生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金,也可以变更为订金。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而定。什么是“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
律师观点分析一、裁判要点合同约定交房条件为竣工验收,又补充约定五方验收即为竣工验收的,补充约定无效。五方验收是竣工验收条件之一而非全部,约定五方验收即为竣工验收的,是降低了竣工验收标准、降低了房屋质量标准,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而无效。开发商在仅五方验收合格后即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因此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二、案情简介李先生于2017年向某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一套位于衡东县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1、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就是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这个还要看不同城市的具体规定,也许有的城市会有不能办理转按揭的情况出现,如果想要办理最好还是提前去银行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
目前在各省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设定不完全一样,主要的设定内容有: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书;3. 满足在合同中约定的出卖人承诺的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达到的条件;4.其他的双方约定的内容。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其中的第一项或第一项加后面的若干项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但因示范文本并非强制使用,在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将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