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服刑出狱后,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
1、刑满释放后,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
2、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您好,根据劳动部1995年104号文件的规定,“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故应据此推算缴费时间是否已满15年。
是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被开除的,自动离职的,视同缴费工龄就不算了
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律只适用于其实施之后的行为。所以,法律出台之前的行为,适用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之前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责任的,不承担责任。
能和实际交费合并计算吗,看社保处规定
这个主要看你是否一直与同一个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的话,则可以算进之前的年限
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自动离职的工龄还算吗的回答如下: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日起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之后的工龄合并计算。根据原劳动部办 公 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和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自
如果是受行政处分或者是被判刑后被开除的,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都一律取消。如果是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开除的,被开除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
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前工龄是不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工作的,要重新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为:《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相关情况之
一、自动离职算不算视同工龄 1、自动离职算视同工龄。不管是被单位开除,还是自己主动离职,只要是实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那就要算工龄。即使有过失业期,又找到了新工作的,那么也可以累计算工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辞职要承担违约金吗 1、劳动者
单位除名后以前的工龄是否还有,视情况而定: 1、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办法应该是一致的,如果被单位除名之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于该部分员工,单位除名后以前的工龄一般是存在的; 2、如果在被单位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连续工龄就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
被判刑正在服刑的人员,是不能参加社保的。犯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会停止缴纳,但在被判刑之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当服刑人员出狱后,又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或者自己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工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是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2、决定保险福利待遇,3、是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的依据之一。
如果本单位的临时工转正,可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年限来计算工龄,或者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前工龄是不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工作的,要重新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为:《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相关情况之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您好,您这边的情况,具体的咨询相关的单位了解
法律分析: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