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关于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果通过挂靠公司骗取了生育、工伤等社保待遇,一旦被社保稽核部门查处,会被处以2到5倍的罚款。 虽然代缴社保目前对于单位和个人都还没有什么处罚的措施,但是由于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多增加一定的社保费用和代理费用,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办理社保缴纳和继续缴费的情形下,还是自己缴费比较好。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挂靠社保个人将面临以下
对于工人受伤,包工头和公司各自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人意外受伤,包工头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如果发包人明知包工人没有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还给予发包,应与包工头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
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并尽到注意义务,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担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
未开发票时发包人不得据此拒付工程款,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承包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也不意味着其不开具发票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付款方(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作为收款方(承包人)的税法义务,受到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约束。如果承包人不开具发票,可能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其一为行政责任,其二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
在合同上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责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签字的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有,则所签字的合同可能效力待定也可能为无效合同
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不起诉,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人民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施救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2、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等
法律分析:证明人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外,证明人见证借贷行为,应该如实作证,对自己的证词负责,如果提供虚假证词,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
裁判观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但借款汇入其个人账户的,可以认定为债务的混同,法定代表人个人应与公司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一:郑某茂、荆某成与魏某钧、石某春、盛达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4)民申字第1250号】当事人信息: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魏某钧,盛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石某春,盛达公司工作人员。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
2012年,我区某餐厅在经营过程中,因故未按期向房东提前半年交纳房屋租金,房东经催交无果后遂带人进店驱散员工,并将房屋锁上。承租人因房屋被锁后无法继续经营,店内物品也未能搬离。经双方协商无果,承租人遂提起诉讼,承租人认为房东锁门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赔偿营业损失、营业设施损失、装修损失等项费用。经委托鉴定,该餐厅营业设施损失为21万余元,装修工程损失为43万余元,预期营业损失为23万余元。对此,
1、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2、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4、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5、车辆合法占有人
这种情况担保人没有什么责任,都承诺还款了
律师观点:借款人涉嫌贷款诈骗犯罪,银行本身不构成本罪,但如果有工作人员与借款人串通、共谋,则工作人员构成贷款诈骗犯罪的共犯。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法鼓励民事主体积极开展合法、正当的社会交往。行为人在正常社会交往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本身不具有危害性,因意外因素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如果行为人无过错,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行为人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女童进食他人赠与的芭蕉后死亡,赠与人是否应对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覃某邱和死者曾某婷的爷爷曾某合均在佛山市南海区某村租地种菜并居住在菜地工棚。2015年1月15日上
【东方普法】在自愿参加的足球赛中受伤,能否要求其他队员承担赔偿责任?DONGFANG LAW FIRM案例:刘辉的朋友王刚主动申请参加刘辉公司的足球赛。足球场上,王刚与杨亮相撞,王刚跌倒,腰部着地。几天后,王刚感到腰部不适,在医院接受了CT检查,发现腰部损伤严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王刚向法院起诉,要求杨亮对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在自愿参加的足球赛中受伤,能否要求其他队员承担赔偿责任?王刚在自愿参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每家每户都拥有私人汽车,很多人选择开车上下班,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那么员工下班途中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18年9月4日,某公司员工即本案被告丁某某在下班后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往西在城区某路上行驶,21时24分许,行驶至某别墅后门路
【为工作过度收集他人信息,将承担什么责任?】 转载自CCTV今日说法 电视剧#没有工作的一年#中,辣目洋子饰演的大雨惨遭失业+失恋的双重打击,看着存款一天天减少,她决定卖保险。为了摸清目标客户情况,大雨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了解客户信息,她的行为是否合法?好在大雨及时停止了过度收集客户信息的行为,如果成功获取信息,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方面,《民法典》规定了
工程签证单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签证单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是指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