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商务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大陆居民赴台商务。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广东省常住户籍居民。
(二)在我省暂住的华侨。
(三)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
(四)广州、深圳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五)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六)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和《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1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发、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但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广东省申请签注的,仍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三)特殊情形
1、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在我省暂住华侨
交验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地临时住宿登记表。
4、享受便利政策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需提交户口簿(本省户籍居民免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和就业地居住证;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身份证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亲属关系材料。
5、代办的,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基本流程
(一)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
(二)广东省户籍居民凭一年(含)以上有效《居住证,即可在《居住证签发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办理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商务签注。
(三)享受申请条件便利政策的居民和在我省暂住的华侨可在暂(居)住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四)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
符合省内居民跨地市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办证时限与本地户籍居民一致。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一项100元。
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理时间和电话,请参见本网站的《。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逢星期三早上8:30-10:00业务学习)
查询电话:22480057
投诉电话:22480020
台湾通行证相关办事指南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包括:a)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b)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的,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F)》。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2、符合以下条件(暂)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1)60周岁(含)以上(暂)居住在本市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再次申请《大陆居
办理内容: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
一、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二、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
办理对象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1、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2、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3、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只可办理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以上实施人群不含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条件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所需材料一、组团旅游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
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报条件:需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经、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本省的常住居民;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报材料:1、交验身份证原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类型主要有以下10种:1、D签注:定居2、J签注:居留3、T签注:探亲4、L签注:旅游(团队)5、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6、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7、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
问: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提交哪些材料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相片需符合相关规定)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提交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已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
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20元。1.办理《大通证所需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3)身份证复印件。(4)同时申请相应的签注,如果自由行就是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2.办理地点:户
许可依据: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申请条件: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区内人户分离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前往台湾地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探亲、定居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的旅行证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一、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
申请条件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惠州市常住户籍人员。(二)在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惠州市暂住的华侨。(三)部队驻地在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惠州市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四)广州、深圳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
1、服务内容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2、受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地点:外青松公路6189号公安局出入境窗口联系电话:697141933、适用范围本区居民4、办事条件本地居民因私前往台湾定居、居留、探亲等私人事由5、办事程序分局出入境办受理,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制证。6、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或者户籍证明(1个月有效),申请人照片3张(背景为白色的彩照、大小
本市居民因私前往台湾探亲(团聚、探病、奔丧)、定居(返乡)以及处理其他私人事务的可以按下列手续办理。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上海市居民往来台湾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的照片2张;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返乡事由的提交注销户口证明);3、提交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4、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即入台旅行证复印件);5、提
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物(以下简称因私事前往台湾),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一、申请条件及受理机关1、因私事前往台湾: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2、应邀前往台湾:申请
一、申请条件广东省常住户籍居民,非本省居民仅限在广州、深圳就业人员及两市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二、申请手续(一)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持有效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可通过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政代办、手机出入境连线、自助设备等渠道办理。(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
受理机构:出入境管理局(金华市公安局大门向左50米办证中心内)联系人:傅*华,钱*清联系方法:0579-82512431;0579-82512432服务对象: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
一、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去当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办理流程详细:1、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2、窗口前台提交申请材料,交由民警受理,接受民警有关询问,采集现场人像;3、申请人在收到《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时,请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4、根据《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缴费通知单交费;5、材料内部流转审批;6、上传省厅制证办结;二、也可以先通过网上预约,再去窗口办理,
第二章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
1、大陆一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婚前医学检查证明。2、台湾一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告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明。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誉本。【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台湾通行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24个省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暂(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前往台湾签注(赴台定居、赴台个人游签注除外;应邀赴台申请由直辖市或地级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