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条件有如下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可见,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违背了民事合同中的诚信公平原则。
另外我国《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也规定:“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
所以消毒餐具不应当收费。
根据《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规定,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已被列为餐饮企业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的范畴。中消协也明确表态: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由以上法律和行业经营规范可以看出,食品经营企业向消费都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过程中的配套项目,消毒餐具另行收费是不合法的,用餐者在结账时发现有这样的项目,可以要求餐厅取消相关收费,维护自身的权益,餐厅不执行,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小区收停车费合法。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收取小区停车费,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
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如何对停车位约定的
1、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是否是合法的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不一定是合法的,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二、小区车位属于公摊面积吗 小区车位是不算公摊面积的,根据规定,独立使用的地
不合法。典型案例邓某某在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塔小区从事烧烤店经营。2017年1月5日,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举报电话,称该烧烤店向消费者收取炭位费。1月11日,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烧烤店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收取消毒餐具费及炭位费。3月6日,该局再次接到反映该烧烤店收取炭位费的匿名举报电话。3月8日,该局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该店自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3月8日共收取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
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合法吗合法。物业公司无权私自收取业主公共场所、共有道路上车位的停车费的,但如果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授权,是可以收取该费用的,同时收取的费用不能据为己有。其实无论什么样的停车费,基本上都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停车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同时停车场往往需要有人专业管理,保护停放汽车的安全,与车主形成一种保管合同关系,车主需要支付保管费用。停车费
您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物业公司,注意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人证、书证、视听材料等。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
一般都是按照规定收费的,不会违法!如果认为违法可以起诉,并对收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金额,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
单位不可以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进行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二级分销属于合法行为。法律规定,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且分三层以上才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次分销没有达到传销的标准,一般也不会对经济达到严重的扰乱的地步,属于一种合法经营的情形。
您好,三月初三并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不放假是合法的,并没有违法。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情简介 A公司原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耕地改鱼塘种植莲藕不合法。法律规定,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持续2年弃耕抛荒、挖塘养鱼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依法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法律分析:农村换水表收钱属于合法行为。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合
失信被执行人限驾令,是合法的。所谓“限驾令”,是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出行空间,让欠钱不还的“老赖”寸步难行。
社保年龄不能买了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上述年龄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就不能再购买社保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