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受贿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
2、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如何认定上述两种行为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主张退还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致使受贿行为不复存在,谈不上定罪处罚的问题。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虽然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退还了,但不能抹杀已构成受贿罪的事实,只是在处理上可以从宽而已。我们基本同意第二种观点。其一,这种退还,不能否定犯罪事实的客观存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即这种退还仍然是构成犯罪前提下的退还。其二,这种退还,只能说是一种悔罪表现。行为人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变为不愿占有他人财物,表明其主观恶性的减弱,并且减少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三,这种退还,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者外,对于受贿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只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鉴于受贿人最终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主动退还,这属于“积极退赃”行为,由于其主观恶性的严重程度和情节恶劣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相应减轻,因而在处理时,一般应予从宽。
3、因对方索要而退还。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二是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三是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1、法律依据:《公证法》没有明确说明无效公证,但是有列举了公证机构不得为的行为,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一、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1、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加收滞纳金。3、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时,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可以不判刑吗1、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有没有诈骗到钱,还是得手后积极退赃的,都构成诈骗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
诉前保全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 二是法院支持不支持, 三是有不有是非争议的资产。 四是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诉前保全条件: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首先需要诉的成立,且该诉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基础证据用以证明其具有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这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例如在借贷纠纷中提供借条,在损害赔偿纠纷中提供损害发生
劳动纠纷仲裁在下列情况采取一裁终局:(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
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1.没有犯罪事实的;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只有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应当立案。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
(一)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1、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2、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3、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4、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5、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
你好,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行政诉讼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否则行政相对人是可以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复议前置的案件,包括如下几种:1.治安处罚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2.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海关法第六十四条)3.对自然资源权属确认的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4.工伤保险案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5.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国
1、需要退费的患者应持京医通或社保卡、缴费收据、电子处方或各项检查单、个人刷卡凭证先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退费审批手续。(由医生填退费单,综合服务窗口审批加盖退费章。)2、患者到相关科室办解码手续。如:退药费需要到药房做退药操作,检查、化验费到相应科室做退费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制定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国家基本医疗制定委员会。下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委员会,国
一、可以不退定金的情形有什么1.可以不退定金的情形有: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因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履行的,可以不退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3、违法分配利润:股东会违反该规定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4、违法任免公司人事:股东会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5、股东会违法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违法作出的增资减资等
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
一、刑事案件在立案前退赃如何处理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在立案前,主动投案,并且退回赃款赃物的,属于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
不予立案的情形如下:1、没有犯罪事实的。它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具有刑事诉讼法16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未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
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1) 因分户需增加住房面积的;(2)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房屋为别墅、公寓和商贸等非住宅用房的;(3) 原住临时建筑经审查确实需要安置住房的;(4) 经市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在原地从事生产经营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