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1、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2、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3、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4、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5、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机关压力而申请撤诉或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未做出实质性改变的。
(二)二审法院应准予上诉人撤诉,从审判实践看,遇有下列情况,不宜准予撤回上诉: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或发回重审的;2、发现上诉人为了规避法律而申请撤诉,如果同意上诉人撤回上诉,势必侵害被上诉人合法权益的;3、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而仅有一方申请撤回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不因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而终止诉讼;4、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上诉人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是驳回了上诉人的撤诉请求,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第二审程序仍将继续进行。
(一)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1、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2、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3、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4、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5、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未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
签字合同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1、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且尚未解决;2、擅自开垦的荒地;3、已经完成退耕还林或者退耕还草,且获得林权证或草地证的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
法律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物业公司资质申报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方面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具有按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
以下行为属于恶意讨薪: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2.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3.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4.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或理由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1、对象适格。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
复员和退伍概念、条件、实行时间、程序等方面存在区别。1、概念不同复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退伍: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2、条件不同复员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退伍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3、实行时间不
私吞遗产的后果有返还被私吞遗产、如果是继承人私吞遗产的可以会被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
女方不出抚养费的后果有:子女或男方有权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请求强制执行。如果仍然拒不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女方行为构成遗弃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
行政处罚立案的条件,是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1.发现违法行为;2.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总结起来,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
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
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3、申请撤诉不是是原告的真正自愿;2、原告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4,大致有以下几种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诉的情形在实践中出现较少,我整理了一下、对必要的共同诉讼参加人其中之一申请撤诉的;5、二审法院经审查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1
招标垫资的规定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1) 因分户需增加住房面积的;(2)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房屋为别墅、公寓和商贸等非住宅用房的;(3) 原住临时建筑经审查确实需要安置住房的;(4) 经市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在原地从事生产经营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
一、什么是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
回答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有哪些的答案如下:《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06〕3号)第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