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罪名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三款的罪名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取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名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名。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2000元。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元—200元。3、疲劳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扣12分,疲劳驾驶其他机动车的,扣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2000元。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元—200元。3、疲劳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扣12分,疲劳驾驶其他机动车的,扣6分。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关于刑事诉讼法79条第1款规定的刑法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规则》第139条第2款,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③证明犯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
不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
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章第2款即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经济补偿金范围。但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其他属于单位应当缴纳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补齐或缴纳。
《物权法》第9条第1款(即《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指该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即《民法典》第229、230、231条)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民申82号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的处罚如下:一、第22条第2款条文: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一、违反该条款的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
民诉法新解释第395条第2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这是根据新民诉法第204条关于再审申请期限的规定而作出的解释,明确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的司法处理方式。然而,如果原裁判确有错误且当事人要求纠正的,那么接下来当事人该怎么办?是向党政机关信访还是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抑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信访)?还有,对行政、刑事生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十倍赔偿”适用问题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近期,笔者在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的“每日坚果”两箱,食用过程中,突然发现坚果中存在虫子,遂通过电商平台与卖家进行了沟通,最终在平台方、厂家所在地消协、食药监部门等多方努力下,笔者与卖家达成了“退一赔十”之补偿方案,不但维护了笔者的个人利益,亦践行了《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立法价值,本文主要就《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
你好,道路交通法第22条第1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法律分析:交通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在申诉前先将罚款缴清,再去当地的交通支队了解违章详情,然后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交通处罚较为常见,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多种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
本罪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罪构成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和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司法工作人员,手中握有执法权,依法享有侦查、
您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情形。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
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
刑法第399条第4款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一)概念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构成1、罪体主体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行为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