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
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郑斌诉称:2013年1月、2月,原被告与链家公司三方先后共签订三份合同,分别是《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2份《补充协议》。三方约定由链家公司作为居间方,原告购买被告名下位于丰台区南华里小区301号房屋,涉案房屋出卖价格为400万元。原告于前述三份协议签订期间,共支付被告定金10万元、首付房款158万元。根据前述三份协议约定,被告应当于收到全部购房款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房,原被告应于评估报告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被告收到首付款后,即使用该笔房款为涉案房屋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同时又告知第三人链家地产其个人身份证件及涉案房屋产权证明等均已丢失,因此拒绝履行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2013年4月,涉案房屋完成评估,第三人链家地产通知被告携带相关证件协助原告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被告拒绝配合。当月,原告收到被告寄送的证件丢失《告知函》,第三人链家地产向被告发出配合原告办理贷款的《催告函》。经催告,被告仍拒绝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补充协议》,被告应当在逾期履行期间按日向原告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违约金。被告一直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导致原告购房流程无法继续,已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之间的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积极配合原告办理过户及交房手续;
2、判令被告按照三份协议约定支付原告违约金。
二、被告辩称
被告陈娜辩称:
1、我与原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是虚假的,没有具体约定办理贷款期限。
2、网签合同的内容与手签合同内容中存在差异,前者约定的房款价格与实际房屋价格存在较大差距,若以前者为准来缴纳税费的话,则原告存在逃税行为,对被告而言卖房的风险太大,我就此事与原告及第三人商议遭到拒绝,所以我才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3、被告就前述网签合同中房屋价格虚假问题向原告发出了更改网签价格的《催告函》。
4、不同意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在对方。
5、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第三人叙述
第三人链家公司述称:原告的诉讼请求与我方无关,对此不发表意见。我方曾多次联系被告,被告均未能提供授权配合办理网签合同的重签手续,故向被告邮寄《催告函》。
四、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约定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约定:税费由原告负担。
原被告、第三人三方均对合同履行的下一步骤为“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予以认可,但是就贷款申请手续未能办理的原因及责任归属,三方主张各不相同。
经本院向权威机构调查核实,办理二手房贷款申请手续时须卖方提供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原件。原告向本院提交两份原被告都签过字的网签信息表,一份显示网签价格为“3240000”,另一份价格为“2673000”。
被告主张价格为“2673000”的网签信息表为伪造,申请鉴定。原告与第三人都未能提供两份信息表的原件,所以无法对信息表的笔迹做鉴定。
庭审中,原告放弃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贷款手续的诉讼请求,并明确表示自愿将剩余购房款提前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被告要求解除合同,不同意原告要求。
五、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1)原告向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
(2)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并交付至原告。
(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六、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案中,根据当事人所述及提供的证据来看,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均系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故应当将其认定为有效的合同,故原被告双方均应当按照该合同及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就未能按期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的归责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本案现有证据、第三方陈述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咨询结果,办理二手房贷款申请手续需要提交卖方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等原件,被告以证件丢失为由拒绝配合办理并拒绝签署相关手续,而从被告完成补办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日期来看,其在事实上已经无法实现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手续,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已构成违约,故被告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本案中,第三人链家公司受原被告委托为其办理网签手续,即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对于网签合同房款低于手签合同房款一事,原被告二人均表示不知情,第三人亦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此事曾得到原被告认可,故综合本案各项证据及事实,网签合同价款过低并非原告过错。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通知,网签合同房款价格低于手签合同价格的瑕疵并不影响手签合同的效力,故被告仍然应当按照手签合同履行义务。
原告积极联系第三人更改网签合同价款,被告接到相应《催告函》后明确拒绝配合更改,被告的行为实际上造成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故原告对于违约金的主张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合本案具体事实,本案的购房合同已经具备了继续履行的条件,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继续履行。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基本案情】原告诉称,2018年1月25
一、二手房买卖网签问题 网签是房管局推出了的一种公开化交易,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实行了二手房网签,要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必须要进行网签;如果所在地区没有实行二手房网签,就可以不进行网签。 二、二手房网签的优势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二房产网签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
关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网签合同的回答为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
大额交易一般均需要签署买卖合同,作为卖方,需要先收到部分房价款
房屋“垫资”业务,一般出现在购房过程中,当购房人首付不足时或卖房人按揭贷款尚未清偿时,由中介公司或抵押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助购房人补足首付款或卖房人清偿按揭款以帮助其顺利交易的业务,房地产业内称之为“过桥资金”。一、二手房买卖解押交易常规流程签定买卖协议→买方付首付款→卖方解押→房管局交易(同时买方申请按揭贷款)→出件再抵押→银行取他项权证后放款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卖方出售时房产还处在
实践中买卖二手房如果属于全款支付的,一般先付款,后过户。如果属于分期付款的,一般在过户前需支付部分房款,过户后再支付剩下的全部房款。具体以买卖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买卖双方谁都不敢先履行,可以找按揭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如公证处)暂收房款,等过户后再由按揭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如公证处)转给卖家。公证处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
二手房买卖中的骗局 骗局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骗局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
一、什么是网签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二、买二手房什么时候网签一般在交易细节商议完毕要缴纳定金时就可以网签了。三、二手房如何办理网签手续1、首先需要二手房的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且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2、买卖双方填写《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3、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前面部分内容,交买卖双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二手房买卖中的八大陷阱1、“卖房者”非房主。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
二手房网签的时间 一般是过户的时候网签,签合同的过程就是网签。签完三方合同以后,如果是贷款的话,就要去办贷款的,办贷款的同时房主有贷款没清可以同步进行,房主注销完了贷款批下来,就去房管局打居间合同就是网签,如果房主没有贷款,买方全款的话,当天就可议去房管局拿号,当天就能办理网签的。 什么是二手房网签 二手房网签是房管局推出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什么时候交1、签署买卖合同当天结清中介费。2、办理手续过程中分批次结清中介费。3、办理手续完毕后结清中介费。二、房屋中介费如何收取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权籍调查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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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房屋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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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卖家协商解决 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所以当纠纷发生,购房者开始还是应该选择与卖家面对面协商,摆出有关的事实依据,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那就将会是圆满的解决办法。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
张静律师解答:形成表见代理就算数,只要有充分证据(一般是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对方知道该情况并同意他能代表自己的意思,就能形成表见代理。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的女朋友一直在微信群里代表卖家沟通交易过程,且网签的时候也跟卖家本人一起去了现场,最终法院认定卖家的女朋友的发言代表了卖家的意见,形成了表见代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以电子签约方式签署的,赵买家已提交证据证明该电子合同及签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