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一定要求行为人具有职权?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范围内的便利,与是否享有职权无关。
刑法规定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是以享有职权为前提的,没有职权就谈不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这两条解释中均强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利用了权力或职权,行为人根本就没有职权的,即使实施了侵吞公共财物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比如国有企业中生产线上的工人利用生产中经手产品的机会盗窃产品的,或者某领导的司机利用为领导开车之机为他人说情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均不构成贪污、受贿罪。
所以,可以理解为,在其他罪名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应要求具有职权的存在。当然,职权与任职是两个概念,具有职权不等于一定是领导。
职权的核心是强调具有职务范围内对财物与事项的管理权力。生产线上的工人其职责仅仅是生产产品,不享有对财物进行管理、支配的职权,因此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标准,也有助于区分其他罪与本罪的界限,如果有更多的法律咨询,欢迎到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国有企业员工个人工资按同工同酬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工资分配办法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主要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工作岗位等等
1、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人民币的,该员工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局进行报案,然后公安局会对该案件进行调查。2、如果情况属实,公安局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给法院,法院对于该案件会予以受理,而对于该员工的行为,你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审查,这样,就可以要求该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
职务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所具有的一定职务如董事、经理、会计、业务员等,以及这种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即主管、管理、经手公司、企业财物等。“主管”是指行为人虽不经手单位财物,但对单位财物的使用具有决定权。“管理”是指行为人对单位财物负有具体的保管、调度的职责,即对单位财物具有一定的处置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如企业的会计负有管理单位财务的职责。“经手”是指行为人虽不负有主管或者具体管理单位
136-3130-6506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
人防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一种现实存在形式,本质属性为国防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但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人防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投资者可以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人防车位使用权。从程序上看,为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人防工程的战时防御功能,投资者应按人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备案审批程序,才能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该人防车位
看你公司性质,如是国有涉嫌贪污。私营公司是职务侵占罪。可以报案啦。
开发票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时,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企业发生销售,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收款金额,应借记应收账款。收取款项时贷记应收账款。业务有多样性,所以常常会导致到账金额与开发票的金额不符,账务处理时需弄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入账
必须按照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也必须与报税金额一样,否则就违法了。这就是为什么国家对与单位社保缴纳改革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根本所在。社保的缴费基数应该是本人当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加班费、提成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扣除个人承担的保险费后计算的。也就是说,你的社保基数应该高于个税基数。但社保缴费有下限及上限,每个地方不同,下限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上限一般是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左右。一般企业为员工缴了保险
2021年最新版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
吕某某诉广西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开奉巫城宣万六地法院联合发布首批20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裁判要旨解除劳动关系需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而实际施工人聘请的劳动者并不当然与被挂靠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认定二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等情形,否则无法认定劳动者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物权行为的概念及基本内涵物权行为是与债权行为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一物权的设立、移转
强制传唤与滥用职权的关系 强制传唤相比其他传唤方式,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其具有强制性。强制传唤在有时候是滥用职权的表现,不具有强制传唤条件还进行。 人民警察在强制传唤嫌疑人的时候怎么强制,西方国家的警察语言警告具有绝对的强制力,你必须听警察的口令做动作,否则警察有击毙你的权利,而太原事件,当事方不但拒绝警察的强制传唤,还围攻殴打警察。这时警察该如何强制传唤?动手了,变成警察打人,就是今天的下场,滥用
需要根据具体的宅基地范围
网签合同仅具有登记备案作用,在双方已前期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网签合同并不具有独立性。书面合同是不受网签合同的影响的,与网签合同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合同为准。法律依据
要构成一个犯罪,在主观必须是故意,当然也可以是过失,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那就可能是意外事件了,意外事件的话就不构成犯罪。那么对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刑法规定: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既相似但又有本质区别。两者相似之处在于,行为人都没有预
以审批可建面积为准,法律上没有本质区别。
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契税纳税申报表》可直接登录南宁市地税局网站(ds.nanning.gov.cn)的表单下载版块下载填写,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契税申报缴纳流程一、申报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契税纳税申报表》可直接登录南宁市地税局网站(ds.nanning.gov.cn)的表单下载版块下载填写,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二、初审受理人员
一、支付令申请的条件与施行步骤的法律规定1、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下列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施行步骤:债权人应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
有房产证的车位与没有房产证的车位有什么区别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的权利:1、召集、主持业主大会;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决定聘请物业企业及审议物业费收取标准、管理工作计划与费用概预算;4、监督物业工作;5、管理物业维修基金;6、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的义务: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各项决议并接受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相关规定;4、履行物业委托合同;5、接受政府监督指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