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在保证期限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延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在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具有股东资格,具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则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一、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二、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例如保证、物权担保等。2、股东未实缴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其认缴的出资必须在限期内全部实缴,如未实
1、子公司债务母公司不需要担责。2、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相互独立,如果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话,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偿还。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非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事责任非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后即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但因其财产缺乏独立性,在民事活动中不能承担有限责任。换言之,非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的不完全独立性,决定了其民事责任能力的不完整性,在其本身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举办人要用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因此,非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种对外
一、民法典贷款展期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借款展期,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要继续承担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到期后,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
案情介绍:为朋友借款担保2014年7月6日,王某因资金周转不足,与吕某口头协议,向吕某借款5.6万元,借期为两个月。王某向吕某出具了借条一份,卜某承诺为该份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王某没能如期归还借款。吕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王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卜某及卜某的妻子朱某承担连带责任。争议焦点:债务担保的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证人的配偶应否对担保之债承担责任,存在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
1、子公司债务母公司不需要担责。2、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相互独立,如果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话,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偿还。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物业收取车辆管理费需要承担保管责任。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 停在小区的车被刮蹭了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现车辆被划伤后不要移动,然后尽快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到现场调查; 2、保险公司员工到现场调查取证后,与业主、肇事者、修
工程介绍人为普通公民且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般不承担责任,可以认定为合法居间行为。工程介绍人为国家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涉嫌受贿罪,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高中生张某高三在校期间(17岁)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1万元.一年后,张某毕业进入一家工厂工作.李某能否起诉要求张某赔偿 医药费。答:可以。侵权行为发生时张某不满十八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诉讼时张某仍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败诉法人不用承担债务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案例: 近日,广东省某企业(工厂)的员工张某,可能因感情问题,在工作时间于工厂自杀身亡。随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及司法鉴定,最终确认为自杀。几天后,死者家属找到企业,要求赔偿15万元。企业认为,员工是自杀的,原因可能是感情问题,与工作无关;且其死亡也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当然与企业无关;但企业可以考虑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援助。最后,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双方协商同意由企业支付5000
学生在校自杀身亡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1、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学校与学生自杀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话,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的不是民法上的监护责任,而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产生的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2、学生在校外自杀身亡,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学生自杀,学校是否应该赔偿,其有无过错是一个大前提。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首先
未满16周岁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关于脚蹬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最小驾驶年龄为12周岁,小于12周岁的一律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
学生被老师痛骂后跳楼身亡,老师是否承担责任老师有过错但是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饮酒死亡同桌未饮酒是否承担责任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
1、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由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自己有过错的除外。但是,如果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这个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2、不是说要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一、实缴出资后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以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一、股东不参与企业经营是否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如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