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广东省某企业(工厂)的员工张某,可能因感情问题,在工作时间于工厂自杀身亡。随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及司法鉴定,最终确认为自杀。
几天后,死者家属找到企业,要求赔偿15万元。企业认为,员工是自杀的,原因可能是感情问题,与工作无关;且其死亡也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当然与企业无关;
但企业可以考虑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援助。最后,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双方协商同意由企业支付50000元给家属。
分析:
要解决本文提出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下面的问题:①员工自杀是否构成工伤;②自杀死亡,是否属于非因工死亡;③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1、自杀不构成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据此,如能确认劳动者属于自杀的,即不能认定为工伤。
2、自杀是否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是与“因工死亡”相对应的笼统的概念或说法。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员工自身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导致的死亡。
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规明确了其家属可享受相关待遇。“自杀”是指自然人自愿或故意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它与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么,员工自杀死亡能否归属为非因工死亡,其家属能否享受相关待遇?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并无直接的规定,如地方有规定的则按地方规定处理。地方如无相关规定,即可依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处理:如果员工的自杀确实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与工作毫无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是工作因素(如上级领导强迫、刁难、威胁、侮辱劳动者等)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责任。
3、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果地方文件把自杀死亡纳入非因工死亡的范围,那么死者家属可根据国家或地方的规定获取相关待遇。
在广东地区,主要执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的规定,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6个月工资。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法律建议:
遇到员工自杀(死亡),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报警及通知家属,并通过录像、证人证词、物证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证据。与家属协商期间,用人单位应查证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审核继承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合法。
无论依地方规定,还是民法理论,或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双方就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的,都应签署相关协议及保留书面的费用支付凭证。
学生在校自杀身亡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1、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学校与学生自杀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话,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的不是民法上的监护责任,而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产生的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2、学生在校外自杀身亡,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学生自杀,学校是否应该赔偿,其有无过错是一个大前提。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首先
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去世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学生被老师痛骂后跳楼身亡,老师是否承担责任老师有过错但是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1、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视情况而定。2、如果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安全管理职责而摔伤,物业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小区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及时处理或修复,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摔倒受到伤害,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3、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被他人或车辆碰倒、绊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车辆过
员工违法企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员工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企业要承担侵权责任,员工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负责人等,而他的行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那单位肯定也要被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法上有一个理论叫“雇主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的情况,是否适用这一原理,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来承担侵权责任呢 焦点问题在于,劳动者上下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职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竞业条款或商业秘密等事项的,劳动者违反条款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具体的约定,那么员工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要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实际情况: 1.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管理时,没有能够及时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导致业主家中被盗,那么应当就被盗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物业公司及时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业主还是被盗的话,物业公司不用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
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挂靠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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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员工发生刑事拘留时,一般民事的连带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 刑事拘留的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你单位负担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你单位应承担的正常费用支出,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属于本人责任,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员工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并且协助公司实施前述违法行为,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是对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收入的回答。
精神病患者犯罪根据不同情况下考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员工以公司名义诈骗,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1、员工以公司名义诈骗,公司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员工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公司是受害人之一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调查诈骗案件; (2)如果说员工是经过单位的同意只是借用了单位的名义诈骗的,那么单位应该是的主要犯罪人,员工只是一个共犯而已,公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您好,上班过程中因为自身原因发生的疾病不属于工伤,不能向公司主张赔偿
有限公司败诉法人不用承担债务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