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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后,没有在有关部门登记居住权,只是手写协议上注明了居住权这份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描述

房屋过户后,没有在有关部门登记居住权,只是手写协议上注明了居住权这份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个回答

您好: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如果你未登记,风险是很大的,但是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您可以依据合同维护权益,但是居住权没有生效。

声明:回复以咨询所述问题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不构成对阅读者做出法律行为的指引,具体意见以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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