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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如何才能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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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如何才能被法院采信?
1个回答

一、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证明事项,必须在单位本身的职权范围以内,例如公司出具职工工资证明,请假证明等。如果超出单位的职权范围,或者说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明显不属于该单位的职权范围,不具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法院当然不会采信。

二、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应附原始证据。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是对原始证据的说明和证实,使证据形成完整的统一体。

三、单位在出具多份证明材料时,前后证明不得矛盾。有些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可能想刀切豆腐两面光,前后出具多份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之间相互冲突。

四、证明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关联性。当事人索取证明材料想要证明什么,肯定会向单位明示,那么单位就应当根据掌握事实出具与待证事实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单位在自然人的书面证明上加盖公章确认的行为不属于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只能证明证人的身份问题,而对证人证言的内容则不具有确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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