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款项及其孽息的移送问题,是办案中的老问题。过去由于《刑事诉讼法》对这些财物、款项及其孽息的返还、移送、没收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经常出现扯皮等情况,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对哪些是应当移送的,哪些可以不移送,存在不同认识,影响了《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
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关于“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文件随案移送”的规定执行。
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对于其中与案件定罪量刑有直接关系,应当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的实物,主要是一些物证、书评等,原则上这些实物应当随案移送,但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原因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开列清单,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实践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不宜移送的赃款赃物,主要包括:
(1)不宜移动的物品,如房地产、建筑材料等;
(2)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有价证券等;
(3)不宜长期保管的物品,如易腐、易霉、易变质的食品;
(4)大宗物品,如汽车、机器设备或其他货物、物品;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违禁品。对上述不宜移送的物品,应当就地封存,妥善保管,或者收缴,并列明清单,附上照片,随案移送。
实践中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不应再要求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实物,更不应以未随案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影响对犯罪的打击
产权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不动产变动时应如何处理 产权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不动产变动时只需要产权人签字即可。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
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可以作为山林权属纠纷确权处理的证据材料。权属纠纷当事人应当在处理机关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提出的权属主张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基本案情扶X组与不X村委会争议的飞X山场,四至范围…面积843亩。X年,双方达成《划分决定》:“…扶X生产队管理下列林权:…”其中包含本案争议林地。X年X月X日,X县林业局(甲方)与六X委员会(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在…范围内成立国X林场,面积34875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仅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有如下处理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处理该房产。此时,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双方既可以约定该房产归出资人子女所有、归另一方所有,也可以做其他处理。2.双方无法就该房产的处理协商一致时,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推定为父母仅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产权归出资人子女个人单独所有,离婚时不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
一、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应如何处理?1、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2、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3、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4、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禁品是指依照国家规定,公民不得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如毒品、淫秽物品以及枪支、弹药等物品。对办理治安案件查获的违禁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非法财物包括违法行为人的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等。对
一、虚假证据情况的基本特点1.作假证据种类集中。在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据主要集中于居住情况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交通费发票、误工休息证明等类型。2.作假目的性明确。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的目的在于提高赔偿标准。例如,原系农村居民的受害人提供虚假工作证明或居住情况证明,以达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无固定工作的受害人,与企业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让企业出具不实工资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
在收集证据时,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保障人权之间的价值冲突应当如何进行平衡。事关法的价值冲突问题,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
一、案件移送前是否可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时机,在实际操作中始终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和观点:一是案前移送,或称直接移送,就是税务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不作行政处罚,而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案后移送,或称间接移送,就是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对当事人做出一定行政处罚后,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这两种做法和观点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第一种观点的依据是《行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相关联,完全能够作为证据。该项证据隶属书证。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能够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无证据价值
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如何处理1、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法律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包括作为物证的货币、有价证券等,应当随案移送。第一审判决、裁定宣告后,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包括作
学生打架受伤的责任划分是:如果学生已成年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负责。如果学生未成年,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但如果未尽到职责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学校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
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犯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你好,提供相应证明可以更正
一名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如果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一名儿童免费,其他儿童请购买儿童票。儿童身高为1.2~1.5米的,请购买儿童票;超过1.5米的,请购买全价座票。 成年人旅客持卧铺车票时,儿童可以与其共用一个卧铺,并按上述规定免费或购票。 购买儿童票要身份证吗? 目前,在铁路售票窗口购买实名制车票时,儿童票不实行实名制。 在12306.cn网站购买儿童票
【问题】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给客户邮寄过程中丢失,应如何处理?【解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
刑事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如何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庭审最后部分了,当事人应该针对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内容做出承认、否定或是承认、否认部分事实,在陈述的最后,也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若承认犯罪事实则要诚心悔改;若否认则说出自己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
本文对这一司法实践中观点不一的问题进行了实例解读,认为"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不能机械地理解为禁止分别抵押,否则将严重限制融资渠道,人为地设置不动产融资障碍,并出现某层房屋可以抵押,而其他层的房屋不能抵押的不合理结论。 无论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3条,还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抑或是《担保法》第36条,都在不断阐明"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双向统一原则。《物权法》第1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7条规定,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
如果你自己的孩子将户口落户在别人名下,现在想迁移到你的户口上,可以以投亲投友的办法进行 由你写出申请,写明孩子为亲属关系,因监护人无法行使监护权,或者需要就近上学等其它原因,然后到派出所申请,经批准后,就可以将你的孩子户口迁移回来,但与户主关系只能写成近亲属,而不能写成父子上面就是孩子户口在别人名下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