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一)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定罪标准
其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其二,具有下列危险驾驶行为之一: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第3项、第4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处罚。
量刑标准
一、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量刑幅度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2017年5月1日生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如果行为人实施危险驾驶罪的规定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以危险驾驶的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严重犯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所以在入罪时应从严把握,适当量刑并做到罚当其罪。
陕西省赌博的处罚标准!“赌资”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元可拘留,公职人员从重处罚!附标准!赌博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几乎大多数家庭中都有人或多或少的参与到赌博中,家庭聚会、朋友聚会等场合大家经常会一起进行搓麻、玩扑克牌等娱乐,但是大多数人心里都明白赌博是一种犯罪,至于达到多少的标准算犯罪,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以及法律规定,将标准明细摘录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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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在具体案件中,确定量刑起点,要考虑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社会治安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基准刑,要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增加相应刑罚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具有两种以上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以危害较重的确定量刑起点,其他作为增加刑罚量的犯罪事实。基准刑不得超过法定刑幅度最高刑,但法定刑幅度包含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基准刑可以超过十五年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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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