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没有监护人由谁管
1、精神病没有监护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注意: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决定并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过程中精神病发作丧失责任能力的如何处理?——只要着手实行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丧失,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施的行为性质与着手实行时的行为性质相同,行为人应负既遂的刑事责任;
如果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了异质的犯罪,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的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请。
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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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未婚死亡,规定死者债务由死者合法继承人在办理完毕继承手续之后,有继承人承担遗产价值之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死者未婚,遗产只能有父母合法继承,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死者父母主张债权。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 1、由有关组织指定; 2、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
1、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由公安机关管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营运性汽车受损,在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赔偿,但肇事者应当赔偿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
一、住户私改下水管线由谁管 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像治国里这样的老旧小区,出现管道堵塞问题,属于业主自家管道问题,业主理应对管道及时修理,将自家管道私改对小区造成污染,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的分类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
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按照本文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新房的外墙渗水应反馈给物业交由开发商处置。新房的外墙渗水,隶属房屋建筑施工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限定的房屋的保修时限的说明中,第二款限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出现该问题,职责应该由原有的房屋建筑方承受。特别提示:(1)出现新房外墙渗水不建议自行解决,主要原由如下:对外墙渗漏点的寻找可能相对来说较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归工商部门管理,它的职责中有一条就是这么规定的: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 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
监护人只是走个程序吗?不需要承担老人的赡养问题吧,毕竟他挣得钱,还有国家补助的钱都是由大伯的妹妹管着呢
由相关环保部门管。居民对装修噪音进行投诉时,市单位的投诉受理中心根据噪音的种类,将投诉件根据职责转交给相关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噪音进行查处。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来确定1、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当精神病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2、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3、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例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在管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殊管辖规定。 2、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这是为了: (1)便利当事人诉讼。 (2)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
可以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最终由先立案的管辖。
如果精神病人是未成年的,一般由父母担当监护人,然后是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如果是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其监护人则是配偶,然后是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1、没有监护人很难追究责任。这种情况是有监护人的,一般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小区遛狗不栓绳子应由物业或者公安来管。业主在本小区内遇到遛狗不栓绳子的情况,可以直接向物业投诉,要求进行本小区养狗登记,并定时对养狗遛狗的注意事项做出公示,同时可以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