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有重大过错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是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续签合同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在单位维持原有劳动条件甚至提高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除此之外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
1、员工被迫辞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赔偿金,不是支付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分几种情况:1、员工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员工未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同意的,支付经济补偿金;3、员工未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同意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1、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劳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如果具有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约、非过失性离职、单位经济性裁员等情形的,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网友咨询:员工自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律师回复: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自动离职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原因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如果具有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约、非过失性离职、单位经济性裁员等情形的,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员工因单位停缴社保导致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前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用工存在编制内和
1、女职工到了50岁退休年纪,用人单位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法律依据:《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问题的复函》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你委《有关劳动者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未获得养老保险待遇退出劳动岗位是否需经济补偿的请求》(东劳仲委2009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劳动
到退休年龄离职的公司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并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是还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的不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只是在本市内搬迁的,则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该法定义务导致的后果之一是劳动者以此为由离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多会依法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但实务中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屡见不鲜。对于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属于前述规定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殊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因为业务或者厂房搬迁,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小王最近就遇到一个苦恼的问题,他与公司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但是现在公司要搬到上海。公司提出若不愿意搬,就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的做法对吗,小王又应怎么办呢?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行为,实际属于用人单位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但该自主权的行使必然要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3.用人单位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事业单位人员分为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聘用期满后单位不再续聘,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国家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故对申请人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
回复意见:1、从国家法律层面上来讲。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劳动者可以单位未依法未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金的支付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从地方法律法规层面上来讲。一般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只是未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缴纳或拖欠一段时间缴纳社保险的,一般不会支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
单位未交社保,员工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单位未依法缴社保员工离职可索补偿。《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