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
有的。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的审查时间
1、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有法律规定。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15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20至60天。建设工程价款1500万元以下为20天,建设工程价款2500万元-2000万元为30天,建设工程价款32000万元-5000万元为45天,建设工程价款45000万元以上为60天。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如果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开除的,不再享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自开除公职之日起,个人应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
您好,这个要看房屋的产权和使用年限
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对增减项目和费用等,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后,编制的调整预算。2、包干承包结算方式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按照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编制的竣工结算。依据合同规定,尚若未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减项目,包干造价就是最终结算造价。3、以房屋建筑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是双方根据施工图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经计算确定出每平米造价,在此基础上,按
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完成相关工作,且质量合格。具体如下:(1)质量合格是工程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2)符合合同条件。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工程竣工结算指承担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双方订立合同时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根据增减变化内容,编制调整预算,作为向发包单位
你好,不能任意延长时间,除非业主绝大多数都同意才行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安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2、保证书内容
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同时,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应当取得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的证据。工作年限的证据有以往的劳动合同、工资折子的记录、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等,工资收入的证据有工资条、工资折子的记录等。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证明合同的未履行期限以及自己的工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民法院审
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法律分析城管没收东西有法律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
一、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正常确定等次。二、对受党内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
在国家立法的法规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有可能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有具体规定,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立坟墓大小标准一是参照当地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二是须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有利于公序良俗操作。有的地方风俗明确了“后不压祖”的说法,即宗室后人的坟头不能比上辈或祖辈的坟头大。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
民法典保障一切合法的、自愿的合同。只要你们内容合法(有运输或者承包资格),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违约金没有超出价款的限制(小于等于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就是保护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什么是房产独家代理,房产独家代理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很简单,顾名思义就是指房东委托某家中介,独家代理在约定时间内出售该房源。签订的独家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利:独家房源相对具有一定卖点,签协议后公司会集中主推该房源、客户带看量会增加2-3倍(特别是委托钥匙的房源)、房屋销售周期会缩短20-40%、中介打扰电话减少40-70%。弊:房东只能指定的在该中介公司出售房源。签约中介的实力很重要
没有父债子还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所欠的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子女没有代其偿还的义务;因为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应当对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不需要别人来代其承担责任。不过如果父母去世了,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此时子女需要以继承的父母的遗产的价值为限,来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
【咨询】入职公司后签署了竞业协议,其中写道: “如果启动竞业协议,离职后不能去竞争对手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A,B,C”。 现在提出离职,公司确认启动竞业协议一年,并按照竞业协议约定每月给补偿金,但是HR口头说明除了A,B,C公司外,同时也不能去D公司。但是不能去D公司没有体现在任何协议里面,只是HR口头告知。这种情况下,我在竞业期间入职D公司,请问有法律风险吗?【解答】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如果D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