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因此,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不付抚养费。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不付抚养费,如果确有需要,子女也可以在必要时向其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一、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 1、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 2、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85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
离婚协议中约定不付抚养费是有效的。父母离婚的,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因此只要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约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不付抚养费的,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是给男方?还是给女方?还是留给双方的婚生子?这是夫妻离婚时,经常会考虑的问题。离婚归离婚,孩子总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房屋给子女,这样的约定有效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
1、离婚协议书约定不付抚养费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不支付。但是离婚之后,如果有情况变化,抚养孩子的一方又主张抚养费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确有必要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会予以支持。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一、离婚后如不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
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的协议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所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 但是要注意所处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的共同财产,对第三人财产做出的约定无效。也就是说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想假借离婚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来逃避债务的,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咨询内容:张律师您好!我和女方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没有争议,决定协议离婚。目前正在起草离婚协议。我们都是研究生学历,自认为有能力起草。我想向您咨询的是,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自己起草是否有效?张律师回复: 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离婚协议大体上包括双方离婚意愿;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可以参
(1)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然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效,但这协议只对你们双方有效,对外无约束力,男方无权偿还时,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女方偿还。协议的作用只是:女方在偿还债务时,可以依据协议向男方追偿全部;如果没有这协议,女方在偿还债务后只能向男方追偿一半。(2)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在离婚后不用承担。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的。股东之间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一方保另一方不赔钱,属于双方之间的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有效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股东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是有效的。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审查奥某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事由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奥某公司与粤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合作补充协议》,现奥某
一般没有效。即使赠与合同中约定不得撤销赠与,但出现法定撤销赠与事由时,赠与人及赠与人亲属依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常见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如下:1、在赠与财产的权利没有实际转移,即赠与人没有将财产实际交给受赠人(动产交付,不动产进行过户)的,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2、赠与人发现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时可撤销赠与合同:(一)严重侵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1、如果夫妻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则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就是合法有效的;2、如果当时没有离婚,在以后实际办理离婚诉讼中,则离婚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
离婚协议不是签了字就有效,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会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签了离婚协议只是代表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双方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而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的协议,所以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仅签字的离婚协议当然不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
如果房屋买卖协议的主体合法、内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话,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等
不仅要加盖公章,而且还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不是单位单方面公布就行
法律分析:证明人签字了,但没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只要能够证明相关事实,该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明这件事的证据。根据材料性质,可以是书证或者物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借条时间和转款时间不一致还有效吗?借条时间和转款时间不一致是有效的。借条的转账日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应当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如果借款属实的,具有法度律效力。最好补充证据证明借条知指向的借款与转账的款项是同一笔的证据。借条落款日期与转账有先后顺序的,借条在先,转账在后的,转账的方式就是道履行借条中的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义务。转账在前,借条在后,出具借条的方式是对借款事实事后进行的补充。无论是哪
目前,我国只存在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是,诉讼离婚,既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完成的情况下就直接生效了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判决书过了20年原告不执行还有效吗?无效。请求强制执行的时效是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满两年,已经过了二十年,但是任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被申请人,就是一般是被告,提出了时效已经经过,那么法院就会终结执行程序,不在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
一、假离婚证办不下房本吗?有什么法律建议吗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因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也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视为个人所有。这是一般情况,现实则更复杂,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在双方因房产产生诉争之后双方均认可当初办理离婚手续只是为规避购政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也并非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虽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
广州奖励80天产假,公司不付工资是违法的。生育津贴报销流程1、资料(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流程(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