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赵某将其名下一套楼房赠予其子小赵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2年12月,赵某因急需用钱,将房屋卖给王某,并谎称该房屋因系回迁房屋,暂时未取得产权证,待取得产权证后才能与王某办理过户手续。
一段时间后,王某通过邻居得知,赵某已将该房屋赠给小赵的事实。请问:赵某的这种做法是否触犯我国的刑事法律?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中,自赵某将房屋过户给小赵之日起,赵某便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赵某在明知无权处分房屋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以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为手段,骗取王某财务,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自将房屋过户给对方之日起,便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权,亦即丧失了对该房屋的处分的权利。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明知无权处分房屋的情况下,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赠送给他人房子也要收税,或许你听到会觉得莫名其妙,但现实中确实是存在需要征收税的规定,如果你不及时去缴税的话,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不过,也不是说都需要交税,实际中也有免征的情况。将房屋赠与给他人,一般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先说个人所得税,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秦先生起诉称:2016年12月15日我通过第三人介绍,购买坐落甲市乙区房屋,当日因我无法赶到第三人处,第三人便以买方名义与被告曹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主要内容:卖方曹先生,买方甲市乙区L中介公司,买卖房屋坐落甲市乙区,该房建筑面积126平方米,地下室面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⒈受赠予的房产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的。⒉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撤诉后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在学理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肯定的,即撤诉后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的救济,其真实的请求意思并未因撤诉而自动消失。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表明当事人已经提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所需材料:(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
大意不是免责的理由,建议还是考虑是否有其他从轻情节来辩护,具体要通过阅卷才好进一步分析判断。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给人顶包后又坦白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给人顶包构成包庇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后又坦白的,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
除了公安办案需要可以查阅聊天记录,其他个人都涉嫌违法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要想击退小三、保卫婚姻,肯定会场艰苦的战斗;
农村财务16个月不公开不是法律允许农村财务公开制度: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即年初公开上年决算结果,本年财务计划;第二季度末公开上半年收支情况;第三、四季度末公开本季度收支。“一事一议”项目、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多数村民所关心的重大事项要单独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
房子卖了没过户又抵押贷款涉嫌诈骗。房产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如果你买房贷款就必须签这个合同,是根据房子的情况,抵押房子的。然后根据你的综合情况在审核你能不能贷款。所以只要买房贷款就一定要签这个贷款合同即抵押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撤销抵押登记,随后填写撤销申请表,双方签名盖章,不得空缺,最后带齐所有的合同进行注销登记备案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案情简介:开发商将房产出卖后又抵押1998年1月3日,韩某与某房屋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由房屋开发公司将其开发的27平米的商业用房出售给韩某,韩某支付房款15万元。1999年6月,房屋开发公司将该商业用房交付给韩某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1999年8月,房屋开发公司将商业用房所在的大厦抵押给某银行作为贷款担保并进行抵押登记。法院判决:抵押权成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抵押权成立,基于
原告诉称刘某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继承人刘某皓和秦某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楼房屋的遗产,按照公证遗嘱全部归我继承所有。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刘某皓和秦某系夫妻关系,我与刘某辉、刘某京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013年5月14日被继承人刘某皓、秦某二人分别立遗嘱,指定将其所有的位于海淀区一号楼房屋的个人产权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刘某洁一人继承,并依法经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2017年9月27日被继承人
一、基本案情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凯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徐州市贾汪区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间,刘凯利用担任恒达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受乔文焕、庞宏等人财物,共计价值18.5万元,在支付货款、租赁费等方面为乔文焕、庞宏等人谋取利益。刘凯到案后退回赃款15万元,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其向张海行贿的事实。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认为,刘凯身为国家工作
一、从银行借款后又转贷他人合同是否有效1、从银行套取借款后,将借款转贷给其他人的,不属于民间借贷,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果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还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