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社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两类,一类人员属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按职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8%缴费;另一类人员属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0%缴费。
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即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20%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12%划入统筹基金,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保人员符合以下3种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退费:
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续缴费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本人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发本人;
二、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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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一个月内,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持下岗职工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核准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人数,并按规定标准核算出下岗职工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含个人应缴部分),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经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章认可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通知单,由财政部门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按季直接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
(一)补缴历年欠费的须按规定补缴个人帐户利息,社保机构对于2001年6月30日前与2001年7月1日后的个人帐户分别记账,在补缴当月为其记录个人帐户本金及利息,并标注其费款所属期,其中所属期为2001年7月1日后部分在补缴当月向省上解。(二)2001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一次性缴费中,费款所属期为2001年7月1日之后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并上解,社保机构为其改记个人帐户,按做实后个人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费补缴暂行办法一、关于补缴对象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办法补缴范围内的单位,其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至单位参保前的退休人员,在随同单位参保时适用本办法;本市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退休人员,在补办参保及退休手续时适用本办法。二、关于补缴办法的补充规定(一)原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或退休前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那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以什么为基数的?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又是怎样确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的上、下限分别是什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但从目前管理水平看,一些地区尚难作到;为此,企业缴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但从目前管理水平看,一些地区尚难作到;为此,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目前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两个基数提取的,应改为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一个基数提取。具体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细算个人计算养老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一)计时工资,包括:1.对己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
铁路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7-01 颁布日期:199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近日,我市全面启动“双基数”征缴工作,市直和11个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模式由原来的“单基数”改为“双基数”征缴。据了解,“双基数”征缴是指,参保单位以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过去,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模式为“单基数”征缴,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都是以
关于调整郑州市参保企业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7)38号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郑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42
补缴标准共分三档据了解,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补吗对于用人单位及职工,在我市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补缴基数。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申请办理“漏保补缴”业务时,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前应该参加而未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时间,应按规定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人之日至1995年12月31日补缴积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但从目前管理水平看,一些地区尚难作到;为此,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目前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两个基数提取的,应改为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一个基数提取。具体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
灵活就业人员如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情况,补缴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会提高。如果中断后未补缴,未来基本养老金水平会有影响。来看看小编的整理。一、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避免出现划缴不成功的情况(一)灵活就业人员如更换邮局结算户存折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到邮局网点重新办理加办邮局帐号手续;(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0日前必须存足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存足金额的邮局不划扣,灵活就业人员需再次将资金存在存折
哈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现行社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两类,一类人员属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按职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8%缴费;另一类人员属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0%缴费。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即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20%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
缴纳条件: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方式:由个人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20%缴费比例缴纳,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参保人员去世养老保险费要退还给继承人。1、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2、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中华人民共和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第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1996年1月1曰至6月30曰期间,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按程序发出养老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应承
邮电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12-18 颁布日期:1996-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要补缴滞纳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将受到处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为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养
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至10日内,持纳税代码卡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重庆市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从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划入财政专户。逾期未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金额2‰的滞纳金。(二)个人参保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将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足额存储到本人委托代扣代缴的存款账户上,以确保缴费成功。逾期缴纳的,从欠缴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