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这条规定,离婚时存款似乎就应该平分,但实际上诉讼离婚时很难真的“平分”。
本文会主要介绍几个影响离婚存款分割的事由,并提供一点小建议。
1. 婚内存款可能被转移,诉讼时不一定会分割这部分存款。
在秦嘉泽离婚律师接触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先让双方交自己银行卡余额,不会上来就让双方交银行流水。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正式开庭前当事人和律师一定要推算出对方手中大概有多少钱,如果这个金额和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余额相差很大,对方大概率就是转移了婚内存款,秦嘉泽离婚律师建议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
2. 如果是会计、中介、财务、小企业主等职业,可能存在大额进账、转账,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存款,无法分割。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这些人的银行流水中可能存在非常多的“走账”,个人帐户只是帮助企业进行资金的流转【这种操作并不合法,但是离婚案件中法院不会追究其违法性】,所以即使离婚时对方提交的帐户中还有余额,只要证明这属于他人财产,法院可能也不予以处理。
3. 如果对方帐户在境外,法院在离婚诉讼时很有可能无法处理。
中国法院无权直接调取境外帐户信息,只能依靠司法协助。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离婚这类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理论上只能适用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而和我国有民事司法条约的国家基本只有巴西、秘鲁等极少数国家,与美国、英国等国家之间暂时没有相关条约(相关查询网站: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gengduo-73.html)。
即使有相关司法协助条约,调查境外帐户信息的流程复杂、时间成本很高,所以法院基本都不会分割境外帐户下的存款,除非当事人境外的存款是从自己境内的银行卡直接汇过去的。
4. 为了调取对方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流水,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上文基本已经诠释了在离婚案件中调取银行流水记录有多重要,那何种情况下法院才会调取相关银行流水记录呢?当事人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
首先,由于调取银行流水需要一定的时间,法院一般会让双方当事人主动提供一到两年的银行流水,如果当事人想要调取更久之前的流水,需要向法官阐释调取的必要性:比如对方余额与实际收入严重不符、对方出轨给小三买过房和车等等。
其次,要求调取银行流水,也需要提供基本的信息,完整的信息包括银行卡的具体开户行、银行卡号,有了这两项法院调取流水会比较方便。
如果只有银行卡号,法院也可以调取,但是难度比较大,等的时间就比较久。
最后,只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结婚证上就有】,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查询对方的支付宝、财付通、微信中的账务信息,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但是在河北、陕西两个省份的离婚案件中想要查询只能是法院发函查取。
所以,日常婚姻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留存对方的银行卡,如果实在没有,在离婚时也只能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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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纠纷,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面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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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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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檀某与被告鞠某于2006年9月29日在北京登记结婚。檀某系初婚,鞠某系再婚(前妻去世),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工作关系,檀某一直在黑龙江,鞠某一直在北京,两人只能在周末和节假日团聚。 鞠某与其前妻曾购买了位于崇文区望陶园房屋一套。与檀某结婚后,2007年间为购置新房,欲将望陶园房屋卖掉。于是檀某出资11万元,加上鞠某的住房公积金等存款,鞠某将望陶园房屋贷款还清,以103万元的价格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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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女方全款购房的,则房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女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则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女方需要就共同还贷部分给予男方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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