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张心富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向您推荐张心富律师承办的“杨某某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案”成功案例。
看张律师怎样根据被告人提供的信息,及时消除存在的刑事风险,怎么告诉被告人应对办案机关的讯问,使得涉案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而被取保候审,在被羁押37日后获得人身自由的。
一、基本案情:
杨某某系从东北来济南打工的女孩,在济南某夜总会上班。2015年7月晚上当班时被济南警方以涉嫌贩卖毒品犯罪刑拘,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杨某某的母亲慕名找到张律师,要求为其女儿辩护律师。经会见了解到,杨某某在济南某夜总会担任领班,在工作中认识了张某某等吸毒人员,在张某某等人的教唆、引诱下,也渐渐沾上了毒瘾,几个人经常出资在网上购买毒品,在杨某某居住的出租屋内吸食。
因为家庭原因,杨某某和其在济南打工的母亲之间关系紧张,对于自己女儿吸食毒品之事,杨某某母亲多次规劝,都没有被杨某某接受,其母亲着急但一直爱莫能助。
杨某某网上购买毒品之事,因上线案发,警方查到杨某某购买毒品的汇款凭证及上家给杨某某发货证据而被警方查获。
二、辩护思路:
杨某某经常从网上汇款购买毒品这是事实,但所买毒品均为几个人自己吸食,没有再次出卖,杨某某也经常出资购买毒品供其他人员在一起吸食,但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好处,但租住的房间内还存有一定量的毒品海洛因。
根据该种情况,本律师迅速明确了为杨某某辩护的思路:
1、详细讲解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使其明白贩卖要求主观上要有获利的主观动机;
2、应对公安讯问的方案,要向办案机关将清楚,自己购买毒品就是为了自己吸食,从来没有对外贩卖,给其他人员吸食,也没有从中赚的好处。
3、警方尚没有从杨某某居住的出租屋内搜到任何毒品,为了销毁其居住的出租屋内的毒品,及时通知其母亲到杨某某的出租屋内根据杨某某提供的线索,进行了彻底检查,对发现的毒品彻底销毁,防止公安再次搜的毒品的可能性,从而避免了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杨某某追诉的风险。
三、结局
依据上述思路,本律师通过和杨某某会见,让其按照上述观点应对办案机关的讯问,制作讯问笔录。在公安机关把杨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报检察院批捕时,检察机关和杨某某会见后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杨某某被刑拘37日后被其取保候审释放。
后来,办案机关把杨某某作为指控上家毒品犯罪的证人,在开庭审理上家犯贩卖毒品案时出庭作证。
四、感言
杨某某在工作中交友不慎,自己沾染了吸食毒品的坏习惯,为了保证有足够的毒品来源,
自己从网上购买毒品,结果因上家案发而连累自己,被警方刑拘,为此母亲为了就自己的女儿东奔西走,四处求救,在此过程中被所谓的高人骗走了自己至攒多年的钱,以至其找到本律师是已经身无分文,在本律师的帮助下,杨某某重获自由。
杨某某在得知在自己危难时,母亲这么尽力帮助自己,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从此以后母女二人和好如初,杨某某变成了妈妈的乖乖女,不再离开母亲。
看到他们这么幸福,本律师也是由衷欣慰。在此忠告大家,为了家人幸福,为了自己的幸福,请远离毒品。
证据不足可以不予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
一、赌博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证据不足的,需要补充侦查,这是必要的程序,如果补充后法院认为仍不不可以起诉的,就只能释放。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
毒品种类与数量确定后,还会根据贩毒次数、是否属于再犯或累犯,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贩毒等情形认定情节轻重。
【法律意见】取保候审后还是有可能被收监的。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可予以拘留、逮捕。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审查后认为需要判实刑的,会决定逮捕,予以收监。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情节较重,有逮捕必要,或者可能判实刑,也会直接决定逮捕,然后再移送法院;如果检察院认为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是已经批捕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
你好,取保候审并不意味没事了。既然再次移交检察院,说明公安机关已经补充侦查过。下一步,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如有新的问题,可进一步沟通:点击头像查看手机号,直接联系。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2年年初,李某某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2年5月,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游翔律师经阅卷后,发现案件证据存在大量问题,遂向与经办人沟通,并提交相应法律意见。 案件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依然无法解决证据问题,游翔律师提交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材料。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2022
拒执罪证据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可作为证据的包括查证属实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贩卖毒品罪的判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
你好!他是第一次而且数量很小,他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犯下的错,给他办理监视居住是说因为他的社会危害性小这种情况对他有利吗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 1、案情回顾:杨某某在家中熟睡时,半夜摔在地上意外死亡,家人第二天发现其死亡事实,遂在三个月后得知杨某某生前曾在购买房屋办理贷款时,曾在银行投保过一份意外保险,遂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保险公司以心源性猝死属于免赔死因,不予赔偿,杨某某家人遂将保险公司、办理贷款银行告上法庭。案件承办结果: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原告赔偿款330000元保险金。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
蔡志雄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蔡志雄,男,汉族,1973年8月2日出生,农民。 2013年7月,被告人蔡志雄以办厂生产胶水为名,租赁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闸口镇内的一处养猪场,并出资在此秘密建造制毒窝点。同年9月至12月间,蔡志雄先后组织周育强、廖林生、翁火胜、陈建文(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在该窝点内制造毒品氯
因贩卖毒品被取保候审的,开庭后不一定可以判处缓刑,事实上,取保候审和缓刑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根据《刑法》规定,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犯罪情节较轻,并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才有可能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律师观点分析2020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杨某某2020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杨某某在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上塘苑三巷某号某房内,通过手机微信收受他人“六合彩”投注,再与上家“某浪”、“某闲”等进行赌资交收及结算,按一定比例收取提成。至案发,杨某某收受参赌人员张某生、熊某、樊某成(三人均被行政处罚)及微信好友“石尚服务员”、“嫂嫂”、“大哥”、等人投注款合计59万余元,非法获利约2万元。2021年10月
您好,乐意为您解答。1、看你朋友到底卖什么毒品,数量多少。毒品各类不同,数量不同,量刑结果差别很大。2、多次贩毒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如果海洛因超过200克的,有可能判处死刑了。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任某1,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5月11日被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吸毒,于2018年3月30日被林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1月7日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林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常凯,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宋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1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情节
关于侵占罪证据只要有以下几种: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