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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年,公司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是否可以在申请离职后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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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年,公司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是否可以在申请离职后要求赔偿
1个回答

1、公民工资超过3500的,应该依法缴纳个税,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单位有代扣税款,但是没有上交的,责任在单位,应该由单位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劳动者证明被扣除了个税的就能够免除法律责任;

2、如果员工没有证据证明被扣除了个税,存在主观偷漏税或与单位恶意串通的行为,那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共同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责任;

3、如果仅仅是单位的原因导致员工没有及时缴纳个税,与员工个人主观意志没有关系,那么只能由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果有造成具体损失的,可以持证据主张损失赔偿;

4、另外,单位应当按月及时为职工购买社保,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缴社保,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反映,要求进行督促,及时补缴拖欠职工的社保;

5、劳动纠纷,可以协商沟通解决,不能调解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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