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投诉。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
“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还有一点也要注意:如果想对单位进行投诉,最好不要离职之后进行,因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的利益就很难维护了。
1、我国规定了,公司或者单位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2、员工是有权利上诉的,如果在员工在向单位申请后公司仍然不理会,则员工可以写投诉信给公积金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会派人检查,你只要配合好管理部门,就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近日,笔者接待一位客户小白的咨询,小白是来自于河南省某地具有农村户籍的大学生,毕业后应聘到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工作,用人单位为小白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始终未给小白缴存住房公积金。小白向笔者咨询,问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吗,自己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性质进行法律分析,同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界定未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构成违法或违约行为。住房公积金,是
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公司领导说明,如果公司执意不交,你可以找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法院申诉。注: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在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来咨询关于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有些劳动者错误地认为公积金和社保一样,是必须缴纳的。但其实社保和公积金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社保和公积金的区别,以及当公司欠缴时员工该怎么办。一、 社保必须缴纳,公积金非必须缴纳。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当公司未为
您好,按法律规定的话,企业是需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
民营企业也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法律强制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
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
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
【法律意见】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4、为了保障职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
公积金可以补交。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汇缴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缴存确有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
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带薪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应当按未休假天数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未同意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员工应该怎样去应对一、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司未交养老保险,?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
您好,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
小林在一家化工企业上班,此前单位为他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公积金,可从今年开始单位只帮他缴纳前面的三金,公积金莫名其妙给他断了。他咨询单位人事,得到的回复是单位可以不为他缴纳住房公积金,这项福利并非强制性的义务。小林听身边的朋友说,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主张这样的权利?[专家解读]城镇户口职工必须交公积金相关政策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
1、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处理办法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