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寓居、刑事拘捕、逮捕期间,停发薪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薪水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量工作年限。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诉讼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捕,且未受处罚的,恢复薪水待遇,减发的薪水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量工作年限。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刑事拘捕在逃或准许逮捕在逃的,停发薪水待遇。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捕期间,未被炒鱿鱼的,停发薪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薪水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量工作年限。
期满后的薪水待遇,根据所受处罚相应确定。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而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你好,一、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监察局,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的处罚是接受到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还有行政拘留隐患,还存在着事业单位当中的各级监察机关的纪律方面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或者交通肇事罪的话,还有可能会被开除公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的纪律惩戒。2、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
(一)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
向民政部门申请困难救济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2015年11月6日印发,高检会[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发布时间:2009-10-28 发布机构:晋城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09-10-28 名称: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晋市财行[2009]50号 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我市现行的差旅费支出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需要。为了保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支出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本着实
1、带薪年休假时间: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从达到规定年限的下月起享受) 。2、其中,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的人员以及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转业(复原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
网友提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哪些规定?律师解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相应年休假天数。第四条又规定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保问题
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再次提出辞职,此时受聘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国家秘密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在服务期内辞职。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
您好!这个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2-01-01 颁布日期:1991-12-31 文号:国发[1991]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