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登记的范围应是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2、由于你的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盖的是总公司的章,当然只能在总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而不能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
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缺少法律依据;但是,如果你的社保关系是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那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是合理的。
3、若要在分公司办理,就需要变更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办理用工登记。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教育局要的劳动合同,一般是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的,因此,劳动者不仅要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保手册复印件的。
一、职员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吗1、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出的法律行为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如中国国有四大银行各地的分行等等)。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所在的公司应该属于一般情况,因此,针对在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该以总公司
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按规定给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1、如果单位没有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2、单位用工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及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首先应该看该分公司、子公司是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如果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属于转包,国家严令禁止。2、如果该分子公司不具独立法人,则不属于分包,也不属于转包,不违法。这属于其公司内部管理协调方面的事了。补充回答:如果分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比如“中建三局二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的话就应该与该法人签订合同才有效,或者应让中标的总公司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其分子公司代表其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一、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1、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
1、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保存;或者一式三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保存,劳动管理部门备案一份。2、劳动合同的末尾一般有这样的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一份。所以用人单位收走劳动合同又构成违约。3、主要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定时工时制,月休6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合法。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用人单位可以经劳动部门批准,与劳动者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但不定时
可以辞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