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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朝鲜东方货物运输合营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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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朝鲜东方货物运输合营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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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朝鲜东方货物运输合营公司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7-01-08 颁布日期:2007-01-08 文号:商合批[2007]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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