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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给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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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给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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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给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3-01-18 颁布日期:1983-01-18 文号:[83]国函字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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