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9月,李某获悉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阶段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准备投标,因担心该项目流标,就想找几个公司陪标。
李某找到三家公司陪标,其中就包括纪某某的公司。纪某某碍于朋友关系,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CA锁等出借给李某,李某安排其公司项目总监延某以纪某某公司的名义报名投标、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随后李某又联系纪某某缴纳保证金(李某出资),纪某某安排其公司财务配合李某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李某的公司成功中标。
2020年10月12日,投标保证金通过原渠道退回李某账户。
某县公安局认为纪某某在明知李某利用李某经营的公司的资质对该项目进行“围标”的情况下,仍将其经营的宁夏某公司的资质、CA锁等资料借给李某让其用于该项目的“围标”,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纪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联系某县人民检察院复制了全部案卷,在查阅全部卷宗后,检索了相关指导案例,提出纪某某没有串通投标的实行行为,仅有出借资质的行为,情节轻微,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不应当起诉的法律意见。
某县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向某县公安局提出终止侦查的意见,某县公安局于2022年3月4日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
本案的辩护成功一方面使得企业风险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也使得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纪某某免受刑事处罚,虽然纪某某和公司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行政处罚不可避免,这一处理结果即能对纪某某起到震慑、教育作用,使其不具有再犯可能性,又能最大程度的减轻对企业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杨某临时起意,看见被害人王某某家门没锁好奇进去看看,确认无人在家后,犯罪嫌疑人杨某从受害人王某某家墙上黑色包里窃取290元现金后,随即离开,并未与受害人王某某及其家属发生任何冲突。且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某也主动返还了全部盗窃款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王某某的谅解。团队律师从本案的事实、性质、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的因素,且已归还盗窃款项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描述:张某某2020年6月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2月,合肥市某河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招标,李某欲承接该项目,遂让孙某去联系公司进行围标孙某联系了张某某、郑某某等人,分别以陕西某建设公司、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等五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每家公司的围标费用3500元、6000 元不等。各个参与投标的公司的标价,由李某统一制定,共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
本律师接受当事人亲属委托后,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从他案中调取相关证据,向办案单位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但办案单位产予以采纳,直接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果断启动申诉、控告程序,认为该案属于不应当立案的法律情形,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书面告知本律师,已通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关于丁某某涉嫌伪证罪一案控告书宝鸡市某县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某县分局:陕西和途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
案由 串通投标 案号 (2021)粤0113刑初72号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穗番检公刑诉[2021]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某某犯串通投标罪,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继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某某及辩护人陈尚真、吴惠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
律师观点分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律师辩护,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某公安局认定: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陈X在某公司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出售产品金额187336.5元,个人非法获利62525元,被出售产品价值约519600元,陈X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立马跟检察官取得联系并进行阅卷,在阅卷并多次会见当事人后,本律师发现公安机关所认定
串通投标案的侦查途径是什么(1)从话单入手。专案组通过掌握的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梳理,调取了300多人的近2年30余万条话单、短信信息,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并落地查控,锁定了串通投标团伙成员及标书制作人、卖标中介人、买标人等。并在技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通讯工具进行了侦控,实时掌握犯罪动向。(2)从银行资金入手。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调取和梳理,特别
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相互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等;另一类是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如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告知其他投标者;投标者约定给招标者标外补偿等。只要有两类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串通投标具
律师观点分析作为代理人,应当注重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经手的每个案件,需要用心去做,因为:通过案件,我参与了别人的人生。代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无法一一道来。在此,仅以文字呈现办案中的某个片段,算做总结经验教训的小结。案情简介:疫情封控期间,赵某某因居家打发时间,通过手机下载了“畅玩互娱”APP软件,并注册了账号,以总代理的方式招揽玩家加入该平台进行赌博,赵某某作为总代理有获利行为。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
案由 串通投标 案号 (2021)闽0181刑初212号 公诉机关以融检三部刑诉〔2021〕Z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初,同案人胡清云(已判决)获悉福清市医院新院(一期)二次装修工程开始招投标,向其老板湖北永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即同案人吴吓弟(已判决)建议竞标该工
龙岩中院维持工商局对一起串通投标行政处罚决定 4月27日下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永定县工商局对卢某等11名违法串标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1名串标者“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工商局处以总计17万元的罚款。 2001年3月9日,永定县**总公司举办公开竞价投标会,以60万元的标底对县副食品公司坎市批发站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卢某等六组人分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述及委托过程:原告杨XX与被告侯XX通过网络认识并恋爱。在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被告侯XX利用杨XX对其的信任,通过微信、QQ多次向原告杨XX要钱共约44751.4元期间。期间,原告杨XX多次通过QQ、支付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告侯XX归还所借款项,但是被告侯XX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意图继续向原告杨XX借钱。原告杨XX经被告侯XX多次伤害,倍感无助,最后通过咨询联系本律师,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如果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就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在处罚上进行减轻或者从轻的,甚至犯罪情节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那么偷税漏税案自首会免于刑事处罚吗、偷税漏税多少金额判刑、发现偷税漏税如何举报,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偷税漏税案自首会免于刑事处罚吗 涉嫌逃税罪,如果是主动自首,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近期,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 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
1、可以。公职人员,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
1、法律分析:老公有案底会影响老婆政审的,我国法律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会对本人、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不能通过政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犯罪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还可能影响家人的未来,因此要做一个遵守法律并热爱生活的好公民。2、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九条 对政治
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所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子女公务员政审不会有影响。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所以,五年以后才会消除案底!
来源:法律公园有人说:法庭是骗子的天堂!的确,在过去,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证人可以肆意撒谎、作伪证、造假文件,而不会受任何惩罚和制裁,也不会产生任何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不过,那都是过去式,5月1日起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将正式实施!对于案件的客观事实,在新证据规则下若再想“虚假陈述”,面临的处罚可能是难以想象的,一旦被查实,你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索引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就